更好的解答——詹姆士.霍根《星辰的繼承者》

各位若接觸過克拉克的作品(至少台灣曾出版過全套的《太空漫遊》和《拉瑪》系列,以及《童年末日》),就曉得這正是克拉克的特色:渺小人類在浩瀚的星際世界中面對更崇高、偉大的未知,並透過這種描寫帶來驚奇與震撼。1972年贏得雨果跟星雲獎的《拉瑪任務》(Rendezvous With Rama)描述一個無人、太空船般的圓柱體進入太陽系,人類試著探查當中的祕密,但就在依舊一頭霧水下,這神祕物體繞過太陽離開了、留下令人不安的暗示。NASA噴射推進實驗室工程師簡崔・李(Gentry Lee)寫了三本續集,把這系列變成以人物為中心的太空歌劇。

書寫即詛咒——楊凱麟《虛構集》

楊凱麟的系譜之一是哲學家德勒茲(Gilles Deleuze),其中楊凱麟在其名著《差異與重複》為我們畫下重點:真正的差異,不是跟「同」反義的「異」,而是將差異再度且一再一再「差異化」。換言之,所謂重複,不過是讓差異足以真正配得上差異之名的方法,所謂「差異的N次方」。是以,「虛構集」之名,與其說是致敬,毋寧說是種詛咒——如果我們認真看待波赫士,與認真看待「虛構」真正蘊含的威力的話。真正的作家不單是寫出被詛咒的作品之人(如波特萊爾、韓波、薩德、福婁拜、巴塔耶),他們更是對自己的作品以及自己下詛咒之人。一步即地獄,筆尖鑿開的現實,裂出的總是闢開腦門瞬間的眩暈光景。

犯罪實錄:一把切開問題膿瘡的銳利手術刀

「犯罪實錄」可以視為「犯罪小說」的鏡像:前者為非虛構紀實,需要倚賴縝密的資料蒐集與多人訪談對真實事件提出觀點並加以剖析;後者則為虛構杜撰,線索安排及情節設計全憑創作者規劃構思,但兩者皆以現實世界的犯罪與查案活動為基礎來進行創作。

先是一位作家,才是一名同志 ——《分手去旅行》

用一個更白話的講法來說:過去的同志文學,讓人看見生活在暗處的同志,其感情、壓抑、思想與生態,那麼當同志不再需要透過文學(或其他方式)而能直接被大眾與社會看見,同志文學還要、還能寫什麼?如果同志和一般人一樣,那特別標舉「同志文學」又能產生什麼意義?

不合時宜的可能性——《豹變》

小說的虛構,重點不在虛而在構;構,即人之所為,並計算著如何能以人之所為逼近真實。但木心的洞見,等於是在起點就預設了逼近真實之不可能,彷彿〈SOS〉中那才剛出生即滅頂的嬰兒,又彷彿第二篇作品〈童年隨之而去〉的結尾,敘事者「我」丟失了心愛的碗,耗費精力努力索尋,卻依舊未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