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是⋯⋯像愛人和被愛那樣 —— 莎拉・魯尼《正常人》

《正常人》
莎拉‧魯尼
時報出版
NTD $380
平裝 / 360頁

「我永遠都在這裡,你知道的。」在小說《正常人》全書最末,女主角梅黎安,對著男主角康諾這麼說。這時,兩人終於正視彼此的無可取代,康諾卻即將再度離開「一段時間」。

讀畢全書,可能誰也無法確認,這兩句餘味悠長的話語,真正的含意。是他們兩人之間,各自經歷幾年情感跋涉,終於達成共識的會心密語?是不再忐忑的無限支持與放心?會不會,是她再度催眠自己,接受「被留下來」處境的精神喊話或自欺?但不論是哪一種情況,都如註腳確實點出,梅黎安和康諾,這兩個性情、社會出身有別,卻始終記掛和眷戀彼此的美好優雅青年,面對愛情、人生的態度隱密核心,始終是一種等待和被動的境況。

而兩人在彼此之外的幾段交往履歷,宛如為了證成「等待」才是他們真正默契的愛情試煉與教養,也有幾分自以為是:那等待的時間,代表的是尊重、放手與自由。而「被動」則是這試煉、教養的外在模式,出之以謹慎,成之以壓抑,期許無害無傷於人,也就能勉強維持已身自我——這最後、最私密,也最脆弱的,容身之處的微小自主與完整。

本書的敘事線條,幾乎不須擔心爆雷,因為是建立在一個相當「平常」的框架中:一對始終有緣無分的怨偶,自高中畢業前到大學畢業期間,因為一些小事,反覆分分合合的故事。他們之間,並不算有積極的試探、追求,乃至補救、挽留;以過程和結果來說,則更像是恆久悠長的「守護」。但他們甚至不曾對外宣稱或彼此認可,跟對方是「男女朋友」關係。

小說尾聲,他們終於身心靈全面契合了,但我總覺得,故事未完,像他們這樣的人,來日真的不會有新的離開與等待?或也因為,一再擦身而過,癡望背影與尋索目光的惆悵、喟嘆,才是羈絆他們的核心。之於他們,「等待」更像是個信念,教還不夠完美的愛情、分合之際翻攪著的理解與誤解,仍有值得信靠的品質。這很可能也是他們跟時間流速更快的世間眾人相比,最不「平常」的堅持。

只是這樣的等待,一如他們生命中許多事情,無法預知結果,也沒有太多選擇。安或不安於現狀,都只能原地踏步。經年累月下來,對自己或對世界的信心,終將蕩然,僅餘封閉與自憐──再沒有人會更愛這個充滿無力感的自己了。這也使人日益習慣,以想像和猜測,來解釋和阻絕世界。以及,被動地等待他人來表示善意、愛慕,或者施加傷害。唯可期待與努力的,是極小規模的個人控制,至少是「不喜歡情況失控」。不在掌握中,「眼中容不下一粒沙子」,即一拍兩散;若無能切割逃離,就只能繼續彼此折磨。親密關係中的「他人的地獄」,就是這樣一磚一瓦起造的。

或因如此,像他們這樣纖細的人,總是更加敏感或憊懶於人際的突兀、粗疏,內在則常處於要「跟大家一國」或「跟自己一國」的分裂與拉鋸。但對外,充滿控制與束縛和欺凌的世界,卻總將之認定為理所當然,無可改變;反而忍耐力奇高,成為默許的一群——康諾的不由衷辜負,梅黎安要求歷任男友施虐,正是這種扭曲心理的具現。最後,不管是群體或自己的一邊,終究都成為想要擺脫的窒息存在。

這也導致,對他們來說,「成人」之路上,攜手談愛的同伴,也就「沒有誰非誰不可」——這裡有一種開放、豁達的態度,也有「把握偶然,使之成為必然」的務實。但所受的苦,仍不免常讓人有自作自受的感嘆。兩人是彼此在黑暗中摸索前進的光,是「還可以回得去」的明亮所在;但那光也是照妖鏡,召喚自身的不堪,在內心小劇場的作用下,驅使人一再地背對那光。這已大不同於上世紀寫實主義傳統「造化弄人」的故事套路,儘管小說中,仍有鮮明的愛爾蘭當代社會與政治脈絡在背景處作用;但更是「人弄造化」,平添幾許讓人啼笑皆非的荒謬感,Happy Ending 反而是最浪漫的虛構。

梅黎安和康諾,分別出身上流社會與勞動階層單親家庭,卻陷入相同的人生功課:他們都太早也太習慣活在他人的目光與評價中。小說透過呈現兩人的生活圈,傳達「正常」的標準,即來自於能夠通過(分屬不同階級、地緣、文化的)他人的目光與評價的考驗,甚至配合起舞、自我審查,進而加入編織那些目光與評價,抹平群體不想要多耗費精神力氣對待、深入認識的每一個個體異質性。

正因如此,在這樣的環境中,兩人尚能作為彼此心靈支柱,就算總是若即若離,仍遠比其他人幸運得多。不過,他們對此的認識,遲遲未能同調,這恐怕是因為,在真正抵達彼此之前,他們僅可以相信、依賴的,仍然只有不太可靠的自己。也心知肚明,以這樣自私的想法面對對方,如何不羞慚藏匿?

這更突顯他們僅可獨嚼的孤獨況味。兩人重疊的時間之外,對於生活、人生、世界,乃至於一己的未來,明顯缺乏好奇與熱情,更常常感覺到悲哀。只是,在小說中,儘管著墨程度不同,卻沒有人不是孤獨的,差異或許只在於,各自被孤獨的懊喪與執著困住的癥候。小說家集中描寫這二人,款款關注,並不在於他們的不正常——他們竟然能逐漸放下、看淡,那些講究「群獨之別」的目光與評價,以及由此衍生的耳語、齟齬。恰恰是因為,他們始終不滅,再正常和真實不過的,愛人與被愛的渴望。這與那些「另一邊」的人們冀求親密安慰與欲望,並無二致。儘管,他們都顯然更愛自己、以及愛情的幻影,也終不能徹底遁脫出傷人與自傷的輪迴。

在不同的主體與情況裡,或許與「愛情」這個既普遍又複雜的詞語、狀態相似,人類對「正常」(普通、平凡)的認定與維持,是矛也是盾,是藥也是毒;它是維繫的力量,同時也是排外的力量,關鍵是人如何習得智慧面對,而得以從目光、格局有限的「我」,真正跨入或跨出他人的世界,啟發彼此,而不是心懷恐懼地無視或限制。

魯尼並未老調重彈地空泛喊話:「在愛情之前,所有的不正常,都是正常的!」或者帶著窺奇心情去寫「在正常人的世界,愛情總像是教人側目的異常狀態」,而是以充滿當代生活感的生動細緻筆觸,接地氣地帶領讀者看見、共感,至今仍時常困擾於這二元價值影響,或抗拒或妥協,或挫敗或自欺,「因正常而真實(也因真實而正常)」,且不可能獨自生活的人們。

愛情的發生,人人都可能有機會和權利;至於能否善始善終,則各憑造化。正常不正常,畢竟訴諸於人心,壁壘分明的標準也可能時移事易,每一種存在都值得尊重。只是,正常並不等同於正確;不符合一時一地的正常標準,也不等同於不正確。這在愛情或人生中,都是應該一直放在心裡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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