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A:激盪出創意火花的雙向共創法則

在過往流行音樂與電影配樂的養成訓練及實務工作中,精準的溝通能力不可或缺,從曲風、配器、和弦色彩、旋律情感、起伏、畫面,都需要被「討論」與「界定」。 你對音樂領域的專業與表述掌握愈好、愈能有效在前期與音樂製作人、唱片公司或是導演形成共識,接著一步一步用你的技藝把目標明確的音樂給創作出來,再透過你的溝通能力,在錄音室與樂手交流、錄到你想要的 take,最後交付混音師、混出你心目中的理想樣貌。

或許是因為自身個性與工作習慣使然,對這樣的「工業流程」我適應得很快,十幾年來無論是工作或是教學,也都因循著類似的脈絡與準則。

在成立了自己的音樂劇劇團後,從乙方變成了甲方,對如此的工業流程開始有了更深的體悟。當然,相較於影視或流行音樂,劇場的共創性往往較高,整個過程更像是眾人一起在拼拼圖,從主創、設計、技術、演員、最後加入觀眾,乃至完整一個作品;但為了確保創意不會無限膨脹到無法收束,以及行銷能貼近作品核心、進而有效與觀眾溝通,站在製作團隊與劇本開發的角度,劇團同樣需要在前期開始「討論」與「界定」戲的樣貌,並設定創意發展的方向與目標。

只是,近年才慢慢意識到,相較於劇場的其他環節(特別是表導演),音樂人似乎比較習慣、也更需要有一個具體的創作標的,才好往下譜寫音符。而倘若你是一位在業界打滾多年、歷經各種商業製作洗禮的創作者,為了避免之後曠日費時的來回往返與修改,在最初的創意討論時,更是會下意識地希望能在動工前先確定導演、製作方與業主所期望的方向。久而久之,他們可能已習慣在這種「先定義後發想」的舒適圈下進行工作、又或是在經年累月的歷練下被「工業」馴服,限制抹煞了對創作的想像。

有些厲害的導演與創作者,在事前溝通便能精準講出內心期待與想像,但更高竿的人往往能輕描淡寫地引導夥伴進入與他一樣的思考領域、進而給出更多可能。即便他內心早已有了明確的答案,但因知曉每位創作個體的差異與獨特性,懂得在「因材施教」之間挖掘同伴的更多想法,因此最終能創造出1+1=3甚至 1+1= A 的有趣結果;過往我以為這只適用於劇場導演與演員的工作,但事實上對所有創作皆亦然,單方面的表述充其量只是「要求」或「下指令」,有了開放思考與雙向的激盪,才是真正的「共創」。

今年遇到的合作夥伴以及各種製作難題,似乎都在在提醒著我共創的重要,令我不禁開始回顧過往那些曾被我認為「不專業」或「不清楚自己想要什麼」的江湖人事。如今看來,會不會其實反是自己的包袱與狹隘,限制了創作上的更多可能?

不管是任何形式的創作,雙向的溝通討論往往能帶出意想不到的有趣結果。(Getty Images)

希望每一位創作者都能一起找回關於創作的有機與開放,以及純粹的初心、甚至遊戲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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