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鳥仔」與「小蜜蜂」── 那些跨境運毒的囚困少年 從馬來西亞到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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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毒集團是個國際的網絡,他們在各國招募好奇、需要金錢、生命經歷有限的未成年人或年輕人,當起「鳥仔」(台語發音 tsiáu-á)跨境運毒,招募「小蜜蜂」境內販運。我們追蹤一群馬來西亞和台灣少年,他們銜命將安非他命和愷他命(Ketamine,又稱 K 他命)送到目的地,但他們最後卻在異國落入少年監獄。這群被人口販運者視為目標的少年們,有的並不清楚自己運的貨就是毒品。

究竟毒品販運鏈的底層長什麼樣子?被抓捕的少年少女們為何不敢供出上游?他們人生如何重新開始?

(為保護受訪的年輕運毒當事人,內文皆使用化名)


來自馬來西亞的兄弟──17歲的岑詠樂和19歲的岑詠新,從沒想過那一趟原本在台計劃停留3天的旅程,演變成為一趟長時間的牢囚。岑詠樂被送入高雄燕巢的少年矯正學校「明陽中學」(註1),岑詠新則進到台北成人監獄,一南一北,成為一名獄友。

經過三道深鎖的大門,我們進入鐵壁銅牆的明陽中學,在這所處遇未成年重刑犯的「學校」裡,我們見到了岑詠樂,他是明陽中學首度「迎來」的外國籍少年犯。這回,明陽一次就接收了兩位大馬少年犯。

岑詠樂和姜雲享,兩人年紀相仿,170公分高的個頭,細瘦的身子罩著白汗衫與亮黃及膝運動褲,頂著小平頭,看起來和其他100多名台灣「學生」沒有不同。但岑詠樂一開口,明顯聽出國語不是母語──他熟悉的是廣東話和馬來話,在明陽校園裡,他的室友們最常說的是台語。

岑詠樂的汗衫上罩著一件印有「靜思語」三個大字的紅背心;他是靜思班服務員,負責打水、打飯、傳書信。「學校」裡的運作與成人監獄相似,「學生」有個人的保管金帳戶,或靠家人贊助或靠自己存款打進戶頭,購買日用品等基本需求。岑詠樂來自勞工家庭,做防漏防水工程的父親在兒子犯案後曾自大馬飛來台灣一趟,但岑詠樂知道在國外鬧出事,沒敢向父親開口拿錢,所以最慘淡時,保管金裡只剩新台幣405元,於是他以額外勞務,來換取在這裡的需求。

跨國追蹤:大馬少年為何運毒來台?

岑詠樂、岑詠新、姜雲享三人被監禁在台灣,是因為跨國運毒。

岑氏兄弟倆與姜雲享認識的當天,也是三人被逮捕的同一天。2017年12月31日,他們在大馬檳城的飯店裡第一次見面,一名叫 Nick 的成年人在他們三人的大小腿上,各綁上一點多公斤的愷他命,接著他們搭上被安排的飛機,晚上11點抵台,在那個眾人準備歡欣跨年的夜晚,三人在桃園機場的海關前被攔截。

回想那一刻,姜雲享回憶到:「對啊,大門就在我面前,我竟然走不出去!當下情緒就是為什麼那麼衰,別人做都沒事,我做就出事。結果就這樣子,過來了(指進入明陽)。」

在那之後,他們的人生,如同平靜的海面驟時吹起了狂風巨浪。

出國旅行還可賺錢?
臥底記者揭「徵才」陷阱

三人都在吉隆坡長大,有著相似的背景:單親、分別在國中和高中輟學、很早獨立出社會賺錢:酒店打工、推銷信用卡或房地產,漸漸地交往複雜,開始進入本質像台灣堂口或黑幫、但登記為俱樂部的「公司」工作;「公司」 經常以數字代稱,最常見是18跟24;業務多元,從賭場、洗錢、詐欺、毒品全包,成員則包含華人、印度人跟馬來人,年齡層從青壯年到未成年都有,他們常到中學附近吸納年輕人。

和早期線下的作業模式不同,「公司」透過 Facebook 或微信尋找跨國運毒的年輕人,宣傳工作輕鬆、免費、赴國外「旅行」,貨成功送出後,每趟還能領3千、5千、1萬馬幣(各約為1.7萬元、2.9萬元、5.8萬元新台幣)。

《報導者》與長期關注此議題的馬來西亞調查媒體《R.AGE》合作,調查台灣與大馬間的運毒鏈上被利用的年輕人。我們發現不少年輕人冒著極高風險,挾帶愷他命或安非他命飛到各國闖關,有的少年少女甚至不清楚自己運的是毒。運毒的目的地主要是:香港、韓國、越南、中東、澳洲,還有台灣。

而運毒集團「獵人頭」的過程,充滿荒誕。透過媒體聯手調查,並透過臥底,我們目睹年輕人在跨境運毒上被利用的過程。

《R.AGE》聯絡到了吸收「鳥仔」的招募者,招募者透過網路上的徵人啟事,設下陷阱。記者致電詢問時,他們是這樣回答:

記者:「這是什麼樣子的工作?」

招募者 :「你只需要幫我們帶一些包裹到目的地給我們的朋友就好了。」

記者:「要我帶過去的東西是什麼?」

招募者 :「就是一些重要的文件跟物品。這趟旅程我們會給你1萬2,000馬幣的酬勞。」

記者:「好的,我再跟你聯絡。」

但招募者進一步聯繫,並要求面對面後,記者臥底前往,而招募者態度轉變,亳不遮掩轉而直白地說,運送的重要物品就是白粉。

招募者:「老闆特製一件衣服,在衣服裡面全部放滿毒品在裡面,你就是穿著那件衣服上飛機⋯⋯我們都飛過了。我們有自己親身體驗過。啊我們上了年紀,就不會做這種事。有家庭了嘛。」

接著招募者還進一步向臥底記者索取電話號碼、名字、父母地址。被問及為何需要這些資訊,招募者這樣回答:「坦白講啊,老闆怕你跑。拿你的家人來做擔保啦。」

金錢、義氣、人口販運,跨國運毒鏈最底層的幼鳥

這也就是岑詠樂兄弟來台的原因。兄弟倆當時因經濟壓力,找上了朋友幫忙牽線,希望能賺點錢。

岑詠樂說:「其實你叫我認那是什麼我也認不出來。如果他們當初綁個海洛因,我也不知道那是海洛因,我連看都沒看過。我知道是在運東西,但是我不確定是在運什麼。」 他那時心底有過懷疑,因為對方讓他選「地方」。「當初他們有給我地方選,有法國、澳洲,美國好像沒有,我知道最基本都應該是1萬5馬幣,大概快10萬台幣。(運去)台灣的選項一直都在,我朋友就說,啊不如去台灣,語言比較通。最後糊里糊塗,他們幫買了台灣的機票,我和哥哥就來了。」

相較下,姜雲享顯得沒那麼無辜,這不是他第一次運毒。姜雲享說,他出生不久父母便離異,母親不知如何管教並經常數落他,於是他13歲便中輟,在打架中認識了地方的勢力,跟著大哥開始做些不法的事。

「我運過兩次,一次是運到泰國,開車過去運了100多公斤(愷他命),開車可以運的貨比較多,」姜雲享娓娓道來,「第二次就是來台灣,我只知道台灣人很喜歡我們那裡的 K。那時公司找不到人,我就跟大哥說不然我來。當初沒想太遠,以為去個幾天就回來,量也不大,我當初這麼想。」

在毒品產業鏈裡,馬來西亞與台灣兩國之間分別是賣方與買方,「公司」之間如何接頭?上頭負責人是誰?這些對位在底層的少年人來說是個謎,因為大哥的上頭有更大的大哥,再上頭有更深藏的角色。在這個鏈裡,少年被稱做是羽翼未豐的「鳥仔」,以空中飛人的方式運毒。

有的明知運送的是毒品,但輕忽和無知讓他們決定冒險賺一筆生活費;有的仗著義氣,在集團大哥長年的「照顧」下開始帶貨;但也有為數不少的,並不清楚運的是什麼貨,少年人被有心人士以威脅、恐嚇、監控、詐術等方式,要求勞務抵債或是獲取報酬不相稱的工作,成為「人口販運」的潛在對象。

大馬運毒航線轉向台灣,
被捕人數8年增9倍

根據《R.AGE》調查,2018年到2019年,有25位大馬年輕人因運毒至香港被關入監獄,但被捕入監的人數,約僅占當年運至香港人數的十分之一。《R.AGE》調查團隊告訴我們,去年一位大馬少女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販運愷他命至香港後,在父母尋求香港牧師和人權律師奔走協助下,減刑(註2)後仍被處以7年的刑期。不幸的錯誤讓她孤單在異地服刑。

對較有經驗的「鳥仔」來說,如今他們是不敢前往香港的。姜雲享對我們坦白說道,他朋友也因運毒至港,目前被判終身監禁,「香港因刑期重,沒人敢去了,我也沒選香港。」

包括港媒《香港01》、大馬《R.AGE》過去一兩年的調查和關注,香港的執法單位也強力執行,而跨國合作的運毒集團則提高意識,慢慢減少大馬─香港這條運毒線路,但反而轉進台灣和其他國家。

《報導者》向法務部調取資料發現,2011年,只有5位大馬國籍人士因為毒品犯罪在台灣遭到逮捕,到了2019年,人數上升到43人;其中為數不少是20歲上下的年輕人,或是未成年人。

岑詠樂兄弟和姜雲享運毒來台,被帶至看守所的隔天,正好是2018年新年的第一天,法院幫他們找了義務辯護律師劉彥呈協助。今年33歲的劉彥呈在2017年離開原來的事務所自行創業,同時擔任法扶的義務律師,而他沒想到創業後的第一案,就是遇上外國的少年運毒犯。

「自大馬運毒來多半是三級毒品愷他命,運毒來的年輕人有些會施用毒品,但我記得他們兄弟沒施用,我也記得他們家庭的照顧能力比較低,外面會接觸到不良的朋友,然後上游付錢讓你到台灣玩,」雖然是兩年多前受理的案子,劉彥呈仍記憶猶新。

4月分,劉彥呈接受我們訪問那天,他才剛為另一位21歲的大馬年輕人完成二審辯護。和岑詠樂三人一樣,這位年輕人同樣來自檳城,不過他的運毒方式和先前年輕人把毒綁在身上不同──運毒集團的成員先讓少年隻身來台,少年抵台後申請手機和確認住所,集團再把夾藏於空氣清淨機內的愷他命,運送至少年在台灣暫留的地方。海關偵測到毒品時未先攔劫,而是繼續遞送,讓大馬少年領貨時遭警方當場逮捕。

劉彥呈說,他的律師所開張3年,接手了近30件運毒相關案件,除了4位大馬少年,整體來看,未成年案件就占了2成,其餘的8成,犯案者年紀最多也不超過25歲。

不論跨境或境內,年輕運毒犯有明顯年輕化的走勢。

在台灣的「鳥仔」和「小蜜蜂」

台灣警政署刑案統計資料顯示,12到17歲的未成年運毒者人數,在過去10年間成長了一倍(從每年270人增加到552人),另外,18到23歲的年輕販運者在這10年也成長了5成6(從796人到1,245人)。

不論未成年人還是剛過18歲的年輕成人,安非他命與愷他命是他們主要的運輸品,特別是愷他命。

調查局前毒品防制處處長、今年剛轉任為毒防處研究委員的單培祥受訪時分析,台灣和中國是全世界愷他命最重要的兩大消費國。他指出,不同毒品有各自的群體,但愷他命是目前影響台灣青少年最大的毒品,「前幾天有人從巴黎帶過來、從加拿大帶、巴基斯坦帶過來,全世界的愷他命都往台灣過來,」負責緝毒業務超過20年的單培祥描述。

2005年左右,調查局發現愷他命開始輸入台灣,單培祥還記得那3年,教育部還沒特別注意和發出警示。3年過後,當時一克大約600元的便宜愷他命已透過校園,滲進青少年的次文化裡。

台北市立聯合醫院昆明防治中心副主任、醫師陳亮妤表示,愷他命在歐美原來是麻醉劑,主要是獸醫用於動物如馬匹的麻醉等,但這些年中國、香港、台灣以及歐美華人圈開始使用,其功能與做為興奮劑的搖頭丸相反,主要讓人暫時脫離現實感,讓使用者感覺忘懷、解離、麻醉,所以年輕人偏好使用。

從吸食到販運,少年為何被豢養?

為何年輕人從少量吸食到開始運毒?長期處理毒癮與藥酒成癮治療的陳亮妤認為,當人生有其他的狀況,陷入弱勢、邊緣或身邊犯罪的活動比較多時,招募者會吸收說服少年:「你要不要來做這個?這個一下子就可以拿到很多錢。」

於是沒經濟能力的施用者,開始兼送貨賺錢,又或者原來透過送貨賺錢接著浸淫圈子裡成為施用者。上游集團如同「養蜂人」來豢養年輕人,少年們開始在國內當起「小蜜蜂」,騎車開車運毒,也有不少被利用出國當起「鳥仔」,向香港、韓國、日本、澳洲運送 K 和安。 

不論是跨國的「鳥仔」或國內的「小蜜蜂」,少年成為暴利毒品鏈裡基層好用的工具人。在國內,一公克愷他命目前賣價目前約1,800元,安非他命一克1,500元到3,000元,小蜜蜂一回抽200到500元不等的費用;若是到國外,其模式則像大馬少年一般,以旅行為由運貨,貨成功送出後可能拿到數萬元到十多萬不等,但相比集團拿到的暴利,是不成比例。

「孩子就是求生存,沒人教他們去想未來能做什麼」

運毒者年齡通常很輕,介在以《刑法》要負完全行為責任的18歲上下,18歲以下的未成年者一旦進入司法體系,會先在拘留所熬上半年不等,待少年法庭判決後,進入以「學校」為名但剝奪人身自由的少年輔育院和少年矯正學校;若跨越18歲,他們則被送入成人監獄和其他重刑犯聚集。

根據法務部統計,每一年約有3成左右的未成年人因觸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進到桃園少年輔育院、彰化少年輔育院、誠正中學、明陽中學等矯正學校。而在收容超過5年刑期重罪的明陽中學裡,2019年因毒品犯罪進入者佔該年新收人數的51%,10年前這個數字僅有27%。

在明陽中學待了21年的輔導老師楊秀宜觀察入校學生的組成變化,她說:「1999年,4到5成學生犯的重罪是殺人、強盜或重傷害,但這10年,重傷害和強盜少年犯罪人口下降得非常快,快速增加的是(犯下)毒品跟強制性交罪的兩類學生。」

明陽中學。(攝影/余志偉)

對於少年犯罪的研究,已有各國研究顯示,有的是先天缺陷的人格,也有更多是後天環境影響。像楊秀宜這樣的一線工作者,目睹多數販毒少年的家庭經常是負債、貧病、婚變,父母沉迷酒精或用藥、情緒憂鬱。她細數學生們的情況:「有學生的父母親和兄弟姊妹都是殘障,全家只有他正常;有學生的戶籍是寄在戶政事務所,所以很大部分家庭是失去功能的。孩子就是求生存,沒人教他們去想未來能做什麼。」

鐵窗後,運毒少年的青春能否翻轉?

不論是家庭的窘迫或後天的厄運,道德下陷像踩入流沙的過程,一旦當起「小蜜蜂」或「鳥仔」,觸法後的刑責和之後的牢獄,幾乎重創和折騰他們的青春。

在香港法令裡,運毒罪最高可處終身監禁;馬來西亞、印尼、菲律賓等國最高判決是死刑。2019年底,立法院三讀通過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部分條文的修正(即將在2020年7月15日正式實施),將製造、運輸、販運毒品的法定本刑加重,其中一級毒品處無期徒刑與死刑,二級毒品可處10年以上徒刑或無期徒刑,三級毒品最低處7年有期徒刑,同時增加未成年人販毒的刑度。

18到23歲的年輕販毒者躲不過多年的牢災,而未成年人在《少年事件處理法》的框架下被給予矯正的機會,但仍面臨數年的執行期。台灣法令傾向給未成年人減刑,讓他們有重新來過的機會。但即便如此,姜雲享和岑詠樂分別被判2年6個月與2年10個月的徒刑。

費時的訴訟、監禁的牢囚、遠離的家人、長時間於戒護與鐵欄內的生活,是底層運送者付出的代價。

明陽中學,大馬運毒少年江垠亨(左)與陳永傑。(攝影/余志偉)

用過即丟的免洗筷,與鱷魚的眼淚

這些年打擊毒品、抓藥頭是國家重點政策,警方對少年藥頭掃蕩的力道相當大。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常務理事蕭仁豪表示,實務上,警察在查毒品案時,會先透過監聽譯文再到現場逮捕,「逮捕時即便明顯看得出當事人並非真正的賣家,只是個送貨的,但只要當事人不供出上游,警察多半會以正犯而不是幫助犯移送法院。」這意味著即便只是個送貨的「小蜜蜂」或「鳥仔」,也可能會被視為製造或批貨來賣的「少年藥頭」重罪來處理。 

劉彥呈手邊最新的辯護個案,就是一位剛成年的少年 S。警方在 S 的手機裡發現他在3天內賣了10次的愷他命,在目前《刑法》一罪一罰的基礎下,少年S雖然每次送一克的 K,但光這10罪,在一審時就被判了15年。劉彥呈說:「少年聽到判決時有點驚嚇,馬上要我幫他上訴。」而光 S 這一案就涉及了其他3位未成年人和7位剛成年的年輕人,他們應是幫同一個集團運毒,但少年不肯供出上游。

受訪的警察和辯護律師都以用過即丟的「免洗筷」形容少年們,他們認為在集團一層一層的斷點安排下,少年們難以得知毒品源頭,一旦出事也是最快被放棄的一群。劉彥呈說:「販毒集團都有律師,如果是小咖的被抓,(集團)背後資源不會到位,集團在乎的是(被逮捕者)會不會把資料漏給警方。」

落入司法的少年們普遍擔憂受怕,即便掌握集團情資,也可能在過程中選擇沉默和承擔。

例如大馬3位少年在海關被攔下時,他們立即照著上游所說的 B 計畫應變,以微信簡訊給開車前來接應的台灣人說「被抓了」,對方立刻退出對話群組。姜雲享說這上頭的人都會教的:「道義的問題,自己死就好,不要拉別人一起。也只能這樣子。」

但若再和他們深談,會發現義氣的背後藏著如鯁在頭的恐懼。集團的網絡和控制有時能穿透監獄的高牆,對他們而言,就算鱷魚最終流下眼淚,進一步提供少年們法律或後續金援,但仍是由少年背負不自由的刑期,難以輕易抽腿。

涉入集團較深的姜雲享就說,他其實很早就想嘗試脫離那樣的環境,「就有很多老師怕我回去(大馬)會被射掉這樣子,被判死刑這樣子」、「其實我很擔心,因為他們找人比徵信社厲害,他們到處有眼線⋯⋯吉隆坡很小找我很容易。我就想去別的州,去一個沒有人認識我的地方重新開始。」

大馬少年的悔與願

在囚牢的日子中,他們開始有更多時間回想,究竟當初怎麼走上一條運毒的道路。

岑詠樂在明陽的兩年,曾經手他個案的少年調查官會從桃園到燕巢來探望他,而為他提供心理諮商的醫生,也曾寄錢給他。他在大家的鼓勵下最後申請了校內清寒學生的補助,「那時不想申請是覺得在台灣犯錯了,還要拿台灣人的錢,感覺就不對,不想這樣。」他也一直掛記著調查官對他說的,「我記得被她罵了三次,她罵我為什麼要做這件事,她冷靜分析給我聽,我慢慢開始思考以後要交怎麼樣的朋友。我感謝她。」

在明陽時,岑詠樂曾到圖書館翻了台灣的《六法全書》,他覺得台灣法官最後判了他們2年10個月的刑期,「是想給我們教訓又想給我們機會,相當矛盾。」岑詠樂說,自己過去沒有法律常識,若回到大馬,希望能到校園宣導,也算做件好事,讓更多年輕人知道運毒的風險。

兩年前,爸爸在兄弟倆出事趕來台灣探望時,對他們兩兄弟說的話是,「在裡頭要冷靜,冷靜,多想一點,不要亂事,提早回家。」兄弟在監行為良好,在我們採訪不久後,已假釋回到馬來西亞。

受訪時,岑詠樂和姜雲享曾留下家人在大馬的聯絡方式,我們在他們假釋回國後,曾試著聯繫,想瞭解三人回大馬後的近況,但岑詠樂的爸爸已讀不回,而他們的親人也不願接來自國外的電話。

或許對家人來說,這是一場不堪回首的噩夢,他們寧可豎起心防,選擇淡忘。

趕在他們成為「鳥仔」之前⋯⋯

那台灣年輕的「鳥仔」和「小蜜蜂」,能不能被阻於前端?

負責統合國家反毒政策的行政院政務委員羅秉成,也極關注少年在毒品產業鏈裡的角色,他接受《報導者》專訪時表示:「兒少販賣(毒品)通常嚴重的話,是被組織所利用,他不會是大盤、藥頭,後面一定有一些組織、幫派在後面操縱,被利用的成分居多⋯⋯過去在毒品防制上,兒少這塊的資源還不夠,如果能早期降低他們的涉入,有機會救回來。」他說,即將在今年底推出的「新世代反毒策略2.0版」(註3),兒少會是反毒裡面重中之重,未來要更強化校園與社區熱點的布建和防制。

運毒已成跨國事業,對虎視眈眈欲獲暴利的集團來說,他們仍持續以不當、惡意、違法的手段,尋求青春獵物,讓少年少女們鋌而走險。


註1:最早在民國45年成立,原名為「台灣省高雄少年感化院」,經過多次的改名與改制後,在民國88年7月1日改制為矯正學校。「明陽中學」與新竹的「誠正中學」兩所國家少年矯正學校同時改制成立,隸屬於法務部和教育部。 

註2:香港法例第134章《危險藥物條例》毒品罪行的刑罰,任何人如販運危險藥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500萬港元及終身監禁。

註3:行政院於2017年5月11日提出「新世代反毒策略」,在2017到2020年投入100億經費,透過阻絕毒品製毒原料於境外、減少吸食者健康受損、減少吸食者觸犯其他犯罪機會、強力查緝製造販賣運輸毒品,降低毒品需求及抑制毒品供給。訪談中,羅秉成表示會持續推動2.0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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