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樂中的原創與現成——音樂總監和版權音樂統籌的差別

在流行音樂的領域裡,當我們看到「music supervisor」或「music director」等字眼時,通常中文都會翻作「音樂總監」,的確,「supervisor」的意思是監督者、管理者或指導者,而「director」除了導演外,也有指揮、主管或負責人的意思,但其實在電影配樂的專業領域裡,這兩個字眼可都有著屬於自己的學問。

一般來說,我們熟知的電影配樂,主要是原創配樂(original score),其中又分為器樂配樂(underscore)與歌曲(song)。但在國外影視產業裡,經常在片中使用已存在於這世界上的非原創音樂(特別是歌曲)來建立角色、時空、環境,或是與影像碰撞並產生火花,有時這是在編劇階段就已被寫在劇本內的指示,有時則是導演、製片或是音樂部門的創意與巧思。在這類情況下,劇組需要授權這些非原創音樂的版權,透過改編、重製或直接再現原始音檔的方式,將這些具有不同時空脈絡的音樂 IP 使用於影像中,而處理這些事務的人,就是 music supervisor。

在影像配樂的世界裡,music supervisor 掌管所有「現成音樂」的使用、挑選、版權洽談、重製改編以及再發行,他跟原創配樂沒有關係,也非片子音樂部門的主管,因此,或許我們姑且可嘗試稱之「音樂授權」或「版權音樂統籌」。華語影視圈目前對歌曲的使用多半還停留在與唱片公司合作一首主題曲搭配宣傳,或是置入年代符號強烈的主流歌曲以快速達到建立時空的效果,負責處理的人往往是製片組或是有參與投資的唱片公司某主管。但在國外,這可是影像音樂中一塊極為專業的領域,且它不只是行政交涉,更是一個展現創意與藝術性的工作,艾美獎就有針對 music supervision 設立獎項,2022年得主為《怪奇物語4》的版權音樂統籌諾拉・菲爾德(Nora Felder),她在當季第四集〈第4章:親愛的比利〉中使用凱特・布希(Kate Bush)1985年的作品〈Running Up That Hill〉,做為故事中 Max 被追心魔控制時,Lucas 用隨身聽播放給她聽的歌曲,為故事帶來了巨大張力,也為八〇年代迷人的復古聲響創造出屬於當代的魔幻。

至於 music director 又是怎麼一回事呢?有些電影配樂可能基於各種狀況或需求,由超過一位以上的作曲家組成一個團隊,那在這之中負責統籌不同作曲家之間的分工、風格調和以及對導演溝通的人,就是 music director;又或是一部片的音樂元素非常龐大複雜,不只涉及不同作曲家,甚至有大量改編歌曲,或是有特殊風格音樂類型必須與專家合作,還要監督演員彈奏樂器或演唱的場景拍攝現場等等,統籌這些事情的人,也是 music director,從這角度來看,它的確該被稱為「音樂總監」。

影像音樂是一門極為複雜的專業工作,之中有太多分工,由於我們產業知識尚未普及並形成共識,因此容易被犧牲或忽略。下次研究你喜歡的國外電影配樂時,先從它音樂部門的 credit 開始研究吧!看看除了作曲家(composer)以外還有哪些人在做哪些事,或是分析一下片中使用的各種版權歌曲,透過這些累積,進而在實務中實踐,我們的產業才會繼續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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