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取寵物與食物平權——《為動物請命》

《為動物請命:建立善待眾生的正見》
馬修‧李卡德
早安財經
NT$ 460
平裝 / 416 頁

1970 年代,心理學家理查‧萊德(Richard Ryder)提出了「物種歧視」的概念,指出人類對待不同物種是歧視的,這樣的歧視和種族歧視、性別歧視、宗教歧視,或是階級歧視在本質上都是一樣的。我們應該要有自覺地修正這樣的歧視,不因物種做差別對待。

他剛提出這樣想法的時候,受到的關注並不多,一直到哲學家彼得‧辛格(Peter Singer)找上他。彼得把相關的研究資料集結成書《動物解放》,出版上市後開始獲得大量的注意,接著變成了一場動物權的運動,一直到 50 年後的今天,這些人仍然努力推動著動物平權。

動物平權運動還沒有開始的那個年代,以動物為實驗的計畫,都公然且毫不隱諱的執行,當年還會在報級上刊登收購實驗動物的廣告,現在不敢了。用狗來做毒氣與毒藥的實驗,觀察不同劑量會使狗出現什麼症狀。為了不讓小狗亂叫,實驗前會把它們的聲帶切除。用猴子來做精神狀態的實驗,譬如讓小猴子一出生就獨自生活在不鏽鋼密室中,不和任何猴子或是人接觸;或是把小猴子關在上窄下寛的深井裡 45 天。以各種情境的實驗下「培養」出有精神疾病的猴子,再觀察這些精神疾病的猴子會有什麼行為。其中一個報告指出:在「孤絕狀態」下成長的母猴不會和公猴發生性關係。但如果用強迫性的方式讓牠懷孕產子,部分母猴會把自己的孩子抓起來往地上摔,有的是直接把小孩的腦殼咬碎。

還有一個更蠢的實驗是:把小貓放在烤箱裡,觀察溫度升高後,貓會發生的痙攣現象和頻率,與人類實際的臨床病徵是否相符。這個實驗做了40 多次。另外還有一個很著名的測試叫「德萊茲測試」,所有家用品、化妝品都會做這個測試。把不同配方的測試品,滴到兔子的眼睛裡,觀察免子眼睛的變化,是否會發炎病變,腐蝕潰爛到什麼程度。當然在實驗過程,免子必須要圈定住,同時把眼皮給撐開防止牠眨眼,以利實驗與觀察。

關於實驗室裡發生的這些案例,我們都可以大聲的說:「拒絕動物實驗,尋找替代方案。」在實驗動物這個題目上,道德的天平很好處理,和日常生活仍有一段距離。但場景轉移到餐桌上,做為食物的動物是怎麼被對待時,人們就自動的精神分裂了。

動物對我們來說是兩種:一種是家人是朋友的寵物,一種則是餐桌上的食物。接著我們很有意識的遺忘這些做為食物的動物,在整個飼養過程中是怎麼被對待的。我們只在乎變成食物的這些肉品是否新鮮,是否健康。

到底是什麼樣的邏輯,我們可以自信地說自己有同理心、有愛心,卻把動物分成兩種,一種是食物,一種是寵物,並且對待的方式是天壤之別?

在工業化飼養的體系中,雞的壽命是野放雞的六十分之一 。 雞隻在擁擠的雞舍裡生活,每隻雞的活動範圍比一張 A4 紙還小。在蛋雞的工廠裡,公雞一出生就會被「銷毀」。銷毀的方式就是有一個管子把這些小公雞吸進去,然後經過電擊板電昏後就直接進入絞碎機,絞成肉末。在肉雞的工廠裡,平均七個月就可以宰殺。雞會以「人道」的方式,先進水浴槽被電暈,再進入屠宰作業線。但為了節省成本,往往只用了所需強度的十分之一的電,所以很多雞是清醒著上作業線。在作業線上,每分鐘是將近 300 隻雞的處理速度在進行——屠夫自己承認,就算再仔細,也不可能每一隻都宰殺到,導致許多雞隻在送入熱水鍋爐時,仍然是清醒的。這種類似的故事,也同樣發生在豬、牛的屠宰線上。

我們會因為這些故事,拒絕食用動物,尋找替代方案嗎?《為動物請命》滿滿都是這類的案例。人類除了以實驗、食用等理由殘殺動物,也會為了「純粹娛樂」殘殺動物,鬥牛活動就是一個例子。驚悚電影恐怖小說的情節,都比不上書裡所帶來的震憾。而且進入 21 世紀,劇情從驚悚變成科幻驚悚了。基因修改技術(CRISPR)開始運用到畜牧業裡,如:成長速度快一倍的鮭魚,瘦肥肉比例可修正的牛、不生病的豬,還有只會生出母雞的母雞。最新的研究是改變豬的基因,可供人類的器官移植使用。

也許因為作者職業是僧侶的緣故,他花了更多的篇幅從哲學和宗教的角度談人類遇到物種平權的時候,價值與道德的混亂。當然,他也積極地推崇吃素。他提到吃肉與疾病之間的關係,每年減少 100 公克的紅肉,會降低 30% 得大腸癌的機率。而且肉類裡的農藥殘留量是植物的 14 倍。畜牧業每年消耗 7 億 7,500 萬噸的小麥與玉米,可養活 14 億人。生產 1 公斤的牛肉,要消耗 10 公斤的糧食,如果北美全體居民每週一天吃素,等於間接餵養 2,500 萬個窮人。吃素看起來是最好的解決方案,不僅消除了動物在工業式畜養下的不人道對待,同時人們也因為吃素變的更健康,也幫助更多人免於飢餓。

但吃植物和吃動物,在反物種岐視的邏輯上,是合理的嗎?

談動物權的所有書,都一定推廣吃素。這的確是方案之一,但植物不也是另外一種形式的物種?我們目前眼睛看不到、科學技術偵測不到的,並不代表植物沒有思考沒有情緒沒有痛覺。事實是整個食品產業的發展走向,在本質上就是企業主導,企業為的就是如何獲取更大的利益,甚至不是餵飽更多人或消滅飢餓,更別說關注製造過程中的動物或植物,或是土地環境。從剝削的角度來看,不管是動物或是植物,都會是同樣的結果。

做為消費者,回應物種平權可以做的事情,倒不是在於葷素的選擇,而是在於思考整個運作機制下自己的樣貌——在教育學習來的飲食知識、生活環境的飲食習慣裡,能用什麼樣哲學態度來回應,重新修正自己的行為與價值觀。

動物平權從 1970 年開始,到現在己經超過 50 年了,部分國家的政府有明確地回應,譬如:美國對於人道畜牧的要求和鼓勵,法國對於虐待動物的制裁,英國賦於所有飼養動物具有法律地位等。作者希望有一天,人類會頒布禁止屠殺動物的國際公約。作為消費者的我們,這個願景是有些太遙遠了,但是我們可以先從關注身邊認真於人道飼養的農夫開始,更重要的是,對於所有進到餐盤中的食物認真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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