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野生動物侵擾人類空間時,我們大肆抱怨 —— 但誰才是真正的入侵者?
幾年前,我和太太半夜被一陣沙沙聲吵醒:一群老鼠闖進了我們的公寓。接下來幾天,我們容忍著新房客的存在,讚許牠們閃電般的移動速度,以及牠們找到藏起來巧克力的絕佳能力。過了一陣子,我們對牠們的存在、散亂的糞便,和被咬斷的電線感到厭倦。我不甘願地放了幾個捕鼠夾。經過一晚上的碰撞聲和吱吱聲響,我去探勘現場:有隻老鼠的鼻子被夾到了,牠黑色的眼睛凸了出來,看來奄奄一息。這感覺像是一種糟糕的背叛行為,一種與非法入侵不相稱的行為。
任何曾為捕鼠器的道德問題糾結不已的人,都會欣賞瑪莉.羅曲(Mary Roach)的新作《安分守己的動物罪犯:當自然犯法》(Animal Vegetable Criminal: When Nature Breaks the Law,暫譯),這本書對人類與自然的關係,進行了挑釁且引人入勝的探索。本書的核心問題是,從老鼠到大象,我們能否與其他生物一同生活?每當這層關係變得緊張,羅曲總對隨之發生的事感到著迷:動物和植物「打破」人類律法時,即惡意破壞、侵擾、騷擾、不法侵入、不守交通規則、使人傷殘,以及,就大象及花豹而言,殺人。羅曲對這些物種投以高度關注,牠們的習性、行為和美,但這本書實際上是一本關於人類,以及我們如何試著與「擋路」的生物,達成一種令人不安的和諧。
幾世紀以前,法官和律師會以各種罪名起訴動物:毛毛蟲們被指控竊盜和非法侵入;一隻豬因謀殺受審,對象鼻蟲的控訴也被提起。當然,羅曲承認,我們不能說動物違反了人類法律;動物只是做了牠們會做的事,是我們對牠們空間的侵入造成了衝突,羅曲優雅地稱此為「人類沉重的步伐」。如同一位印度林業官員對西孟加拉大象襲擊行為所做的註記:「我們在打擾牠們。」「打擾」(disturbed)這個字,在所有方面而言,俐落地捕捉到了本書許多生物悲慘的狀態:大象喝到人類私釀而酒醉,熊吃著餐廳廚餘吃到過飽;一隻瘦弱的美洲獅常會跟蹤人類,因為牠的消化道被一隻跑鞋塞住了。
過去,「罪犯」物種只會被毀滅,羅曲以令人難受的細節,鉅細靡遺地描繪了諸如烏鴉、烏鶇及土狼等「害蟲」的血腥、傲慢的消滅運動。這些舉措,不僅道德上令人存疑,也被證明既昂貴又毫無成效。如今,環境學家和政府機構已經轉向解決衝突。羅曲花了很多時間與專家共作,後者專門研究那些巧妙但有時令人擔憂的技術,用以阻止動物「犯罪」行為:用雷射趕走梵蒂岡會惡意破壞的黑脊鷗;用特殊的車燈嚇走馬路上的鹿;甚至更具爭議地,透過基因改造工程,創造沒有生育能力的老鼠。閱讀過程中,羅曲會在字裡行間穿插一些有趣,但有時會讓屋主和駕駛人感到不安的真相。她引述了 2005 年一份研究,其中指出,直接撞上一頭鹿,可能會比急轉彎或緊急煞車來得更加安全(對司機而言,不是對鹿)。
我最喜歡的一個章節,則是拋下了技術烏托邦的方法,轉而跟隨那些仰賴傳統知識來避免衝突的人們,例如追蹤者賈斯汀‧德林格(Justin Dellinger),一位老派自然學家,他日夜在加州森林裡追蹤、攔截美洲獅,這是加州美洲獅計畫(Mountain Lion Project)的一部分。他就像是從另一個世紀過來的人物,他閱讀著森林的神祕符號,它潛藏在排泄物、刮痕和足跡中的信號。與他同行,羅曲思索,「就是在對動物王國裡多樣到離奇的各式足印和舞步感到驚嘆」;獾會留下像剪刀手愛德華的印記,而鹿會「四腳彈跳」(pronk or stot),四隻腳同時騰空躍起,又同時著地。
無可避免地,羅曲最具感染力的章節,是關於人類與大型哺乳類的接觸,所帶來的生死挑戰,如熊、大象和花豹(儘管「魅力十足的巨型動物」之致死率與蛇比起來相形見絀,印度每年有4萬人因蛇而死)。她前往科羅拉多州的滑雪勝地阿斯本(Aspen)旅行,在那裡,黑熊會被餐廳垃圾桶和住家吸引,因為牠確信那裡有高熱量的廚餘、楓糖漿、蜂蜜,甚至冰淇淋。她以有趣的手法描述這種神似巴魯(註)的熊之偷竊行為,但其令人沮喪的結局中和了這個效果;害怕被起訴的政府機構寧可選擇殺掉一頭麻煩的熊,也不願承擔牠再次犯罪的風險。羅曲顯然因她的所見所聞感到絕望。她寫道,阿斯本是富裕之國的鍍金口袋(「花朵在秋天綻放,女人的髮絲隨著年齡變成了灰金色」);這個「熊問題」實際上是人類的問題,是一個可以透過好好遵守廢棄物管理法、有效執法和擴大投資來解決的問題。
而阿斯本的挑戰,與西孟加拉相比之下,卻是小巫見大巫。這個印度城邦有著一群群飢餓的大象,牠們被隔絕在小片林地,為了尋找食物及棉花纖維遊蕩到人類村莊。大象們甚至還會尋找當地家庭自釀的酒 haaria,牠們喜歡喝酒,但缺乏分解酒精的酵素。在西孟加拉,人們為此失去的遠比阿斯本更多;大象群會踩踏作物,也會踩踏人類,根據羅曲所述,過去五年來,印度已有 403 人死於象腳。然而,大象的地位如此神聖,導致他們不願殺死大象。「你怎麼會去殺一個神呢?」當地一位女性說道,她的店才剛被一頭大象襲擊。這與科羅拉多州對待「愛惹麻煩」熊的態度,形成鮮明對比,儘管羅曲顯然對某些物種在印度享有的特權地位感到困惑。「依據你的物種、宗教、性別和種姓,」她寫道,「在印度,作為一個動物,或許比作為一個人更好。」
這本書提出的問題相當深遠。我們有什麼權利去阻擋、轉移或摧毀一個擋路的動物或植物?要如何平衡人類與一隻熊,或一隻猴子的利益?我們如何決定什麼是害蟲、什麼是野生動物?又有誰能決定?是當地人、政府官僚,或是環境保育人士?羅曲大多聰明地拒絕給出明確答案,她讓她的受訪者擁有發言空間。直到本書最後,她思索,我們最好從小處著手,接受我們周遭的生物。這個崇高的原則,很快就受到了挑戰:當一隻老鼠,一隻「沒有絨毛尾巴的松鼠」出現在她家時,她決定封住牠進屋的入口,而不是殺了牠。如果再有老鼠來訪,我可能也會這麼做。
註:迪士尼動畫《森林王子》熊主角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