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部電影是關於一個突然現身於沙漠無人之境的男人,重返文明社會的故事。為了電影的拍攝做準備,我們駛過了整個美國-墨西哥邊境,超過 2,500 公里的距離。我們最終選擇拍攝的地點位於德州西南部,一個被稱為「大彎」(Big Bend)的地方。「大彎」是一個國家公園,擁有巧奪天工動人心魄的山脈,格蘭德河(Rio Grande)穿越其中。任何想從墨西哥非法入境美國的人都是游過這條河而來的。但我們並不是在這個公園內進行拍攝,因為當我們乘坐直升機飛經這條路線時,當地的一位老飛行員告訴我們,更遠有一塊叫做「魔鬼墓地」(the Devil’s Graveyard)的地方。這處被上帝遺忘的風景,甚至沒有標示在我們的地圖上,證實了那裡的確是一個巨大的抽象夢境。這裡沒有警察,許多試圖從此處通過的非法移民皆葬身於這片沙漠,因為那裡乾燥得連一滴水也沒有。這就是我電影的起點,這裡也是我們的主角――崔維斯‧漢德森(Travis Henderson)第一次出現的地方。他精疲力盡地在那累倒,他的弟弟前來接他。他們旅程中的第一個停靠點是一處有著約二十間房舍,名叫「馬拉松」(Marathon)的小村落。那裡有一家旅館,沃特‧漢德森(Walt Henderson)在那放哥哥下車,為了給他買幾件新衣服。待沃特回來後,發現崔維斯又再度出走了。在沃特和崔維斯從德州開往洛杉磯的旅途中,經過的第二大城是擁有數千名居民的福特史坦頓(Fort Stanton)。在此片我們試圖盡可能展現各種類型和規模的美國城市。
其中最小、最微型的單位是崔維斯首次登場那幕,一個只有一間加油站的地方。這裡被稱為「卡美洛」(Camellot),實際上我們在尋找主題的過程中曾在此停留,當時只覺得這個地名很有趣,很像文字遊戲。然後出現的是真正的村落「馬拉松」,接下來是福特史坦頓,再來是中等規模的艾爾帕索,最後來到大都會――洛杉磯。然而我並未具體呈現洛杉磯作為一個大城市的樣貌,畫面看起來反倒較像是一片遼闊的郊區。在整部電影中,實際上看不見「洛杉磯」。電影中唯一真正出現的大城市是德州的休士頓。對我來說,休士頓確實是美國最美麗的城市之一。這便是我嘗試展現所有可能的城市類型的過程,儘管其中也穿插了很多遼闊風景的場景。
實際上,我想拍一部更加複雜的電影,因為我希望能走遍美國東南西北。首先我想去阿拉斯加,然後去中西部,回過頭到加州,最後再回到德州。這是我提出來的第一個想法,若根據這個想法,這恐怕會是一次像「Z字型」的美國穿越之旅。但是後來我的編劇山姆‧謝普勸我緩一緩。他說:「你並不需要這樣曲折奔波,在德州你便能看見整個美國了。」此時的我對德州還不夠瞭解,但是我相信謝普。隨後我花了兩個月的時間遊遍整個德州,證明了謝普果然是對的。所有我想展示的東西,德州都有——一個具體而微的美國縮影。我拍的許多電影其實都是根據旅行路線,而不是劇本。有時宛如沒有儀表板的盲目飛行,就這樣翱翔一整夜,直到早晨抵達某個地方。也就是說,你必須嘗試在某個地方降落,才得以結束電影。
跟以往的電影相比,我在這部電影中獲得了更大,或者說,是另類的成功。儘管我們仍是沒有儀表板地飛行了一整夜,但最後所幸還是精準地降落在我們要去的地方。從一開始,《巴黎,德州》就有一個更直接的方向、更明確的目標,也是從發想開始,就比我以前的電影擁有更多的故事,而我想竭盡所能地講述這些故事。
‧原文摘自《情報》,柏林,1984 年 5 月。中文版收錄於《溫德斯談電影情感創作&影像邏輯》在 2020 年 10 月由原點出版社出版。
《溫德斯談電影情感創作&影像邏輯》
文‧溫德斯
原點出版
NTD $500
平裝 / 416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