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告訴誰?」:全球女性的墮胎私密告白

Isvett Verde 與 Audrey Carlsen 於紐約報導,Natalia Gutierrez Avila 於墨西哥城報導

2018 年春天,愛爾蘭選民公投推翻維持 35 年之久的憲法墮胎禁令,這是歐洲最嚴厲的禁令之一(12 月 14 日,愛爾蘭墮胎正式合法化);在波蘭,政治人物們再次推動墮胎禁令;阿根廷國會嚴謹地審查墮胎合法化法案(8 月 13 日,阿根廷國會表決結果為 38 票反對、31 票贊成,提案失敗)。

美國總統唐納.川普(Donald Trump)在大法官安東尼.甘迺迪(Anthony Kennedy)離任後選出的繼任者(布雷特・卡瓦諾(Brett Kavanaugh)),也可能重啟戰線,討論墮胎權利的適法性。

隱藏在這些混亂的公眾辯論背後的,是深刻的個人經歷:意外懷孕、強姦、家庭因素、醫療危機、失落感。

即使在墮胎合法的地方,還是很難談論這項議題。我們邀請讀者分享她們的故事,共有分別來自三十多個國家的 1,300 多位女性作回應,揭露各種墮胎的原因、方式與結果。

我們從世界上遙遠的角落挑選了以下 13 則故事。這些故事反映了墮胎禁令涵蓋的範圍,以及金錢多寡、手術技術,和文化習俗在墮胎過程中的重要,這些因素能確保女性的安全與避免後遺症。

為了言簡意賅以及保護當事人隱私,以下敘事已經刪減與編輯。

金錢

金錢扮演著女性獲得安全墮胎的要角,在墮胎尚未合法的國家尤是如此。

宏都拉斯・德古西加巴——宏都拉斯的刑法規定,任何形式的墮胎皆屬違法。根據醫療道德規則,當孕婦的性命需要透過墮胎拯救時,才有可能進行手術。然而,能夠實施的狀況很難判斷,而且道德規則的位階也沒有達到國家法律的效力。

GG:我那時才 16 歲。當時的伴侶並不是一個理想的對象:他還是學生,經濟尚未獨立。而我一直害怕成為一位母親。

我在我的社區找到一位醫生。我告訴他我的處境,於是醫生決定「幫助」我。這對醫生而言極具風險,而且我也無法支付他開出的巨額手術費。

醫生說如果我跟他上床,就幫我打折。儘管感到恐懼,我還是接受了醫生的協議。

在我「付款」之後,醫生將藥物以及藥丸注射到我的子宮裡。那真的很痛,有點像抽筋,但是比那更糟。但我不能告訴任何人,而且我很擔心,因為整個晚上都沒流血,我怕這些藥根本沒效,只會讓我生出一個病懨懨的寶寶。

隔天早上第一件事就是去找醫生,他幫我檢查之後說我還在懷孕初期,所以我的身體把殘餘的胚胎吸收了。

不久之後,我的月經恢復正常。月經的血量很多,聞起來很臭,但是經期恢復之後就沒有任何異狀了。

至今,我仍不知墮胎是否對我的身體造成任何不良影響,這件事只有我的伴侶知道,我只能假裝什麼事都沒發生,繼續過著自己的人生。

愛爾蘭・都柏林——2018 年春天,墮胎在愛爾蘭才合法化,過去只有人命關天時才能墮胎。

Caoimhe:我們都知道自己無力扶養小孩。我們知道自己該怎麼處理,因此預約了英國曼徹斯特的墮胎手術。手術很可怕,但護士全程在一旁牽著我的手。離開門診時,護士要我多休息,並叮嚀我當晚要吃抗生素,而接下來的幾天會大量出血,是正常現象。

抵達飯店試著要入睡時,我注意到梳妝台上的一個標語:「髒污清潔費:150 英鎊。」我一直都很勇敢,但是在那刻我被擊敗了。

飯店、清倉機票、機場來回交通,還有墮胎手術——這些費用已經刷爆我的信用卡。我無力再支付 150 鎊了。

那時男友睡著了,所以我獨自走到浴室,用外套捲成枕頭,躺在浴缸裡哭到睡著。

悵然若失

對有些女性而言,墮胎隨之而來的是萬劫不復的心碎,對於背負著其他創傷的女性,例如家暴受害者而言更甚如此。

奈及利亞・庫傑——奈及利亞禁止墮胎,除非危及孕婦生命。

RL:我男友想要跟我上床,但那時我不想。他試圖侵犯我。我拼命掙扎著反抗。

幾個星期後,我病了。到醫院後,他們告訴我,我懷孕了。

我向男友對質,但他否認那是他的孩子。我心想:這件事會讓所有照顧我的人感到心疼。那時我好害怕、好孤單。

懷孕 12 週時,男友把我帶去讓業餘人士進行墮胎手術。過程非常痛苦,而且環境很不衛生,當時我很害怕自己小命不保。

兩個月之後,我又病了,並再度回到醫院。超音波檢查顯示我已經懷孕 20 週了。我沒有選擇拿掉寶寶,但是在 37 週時,胎死腹中。

流產後,我過了許久才恢復健康。我仍依稀覺得那場失敗的墮胎手術是罪魁禍首,我的寶寶可能在那過程中受到細菌感染。

美國・麻州・萊辛頓——在美國,墮胎並不違法,各州有規範墮胎手術的州法,規範內容包括:等待確認墮胎的時間、最晚的墮胎期限,一般在孕期 20 至 24 週之前。

GR:我們發現意外懷孕時,已經生了三個女孩。我丈夫一再強調,如果這胎是男的他才想要,因此他建議我在懷孕 11 週時進行性別測試。當我告訴他,我不想要做這項測試,我丈夫提出墮胎這個選項。

2009 年 1 月一個寒冷的早晨,我丈夫(現在已是前夫了)載我到位於波士頓九號國道外,一家現已休業的診所。我記得我坐在後座,而不是與他並肩而坐,因為墮胎是他的主意。

我們一同進入等待室,他在那付了手術費。我坐在他身後的椅子上哭了超過一小時,我沒辦法完成面談表,表格下方的角落是關於是否受到脅迫的欄位,我也沒辦法勾選。

我飽受驚嚇,一邊發抖一邊哭泣。那時,有位頭髮花白的保全人員走過來對我說:「你不該來這裡的。」
儘管百般不願,我還是簽署了表單,等著叫號。

後來有好多年,我不斷聽見新生兒的哭聲——在雜貨店、在我出差路上的機場、在公園裡、在人行道上,那些哭聲每每都能召喚出記憶裡那個寒冷的一月天。

澳洲・昆士蘭州・布里斯本——澳洲墮胎法因州而異。在昆士蘭州,只有胎兒危急孕婦的身心理健康的情況下才能墮胎。

S:經歷六次人工受孕,我們終於成功了。第一孕期時,寶寶被診斷出染色體異常。我有個手足也是,等到我父母無力照顧時就會輪到我了。

這是我們決定墮胎的主因,我們也不希望孩子一生過得艱辛痛苦。

雖然這個狀況在昆士蘭州是違法的,但婦產科醫師與他的同事幫我安排了免責報告,並在懷孕第 12 週時進行手術。醫院的照護效率很好,而且不會讓我感到被他人閒言閒語。整個處理下來花了我們 500 美金。
這場創傷從此改變了我。我向來支持女性擁有生育自由選擇權,只是從來沒想過墮胎會成為我的選擇。

英國・樸茨茅斯——1967 年起,英格蘭、蘇格蘭與威爾斯孕期不超過 24 週即可合法墮胎。墮胎手術必須由醫師施行,還需要另外兩名醫師的簽署。

GD:沒有人告訴我,墮胎之後會有多難過,我曾考慮過自殺。一位基督徒朋友協助我走過漫長的康復過程,而我至今仍然想念我的孩子。

網路世界

網路不僅傳播了墮胎資訊,也提供了墮胎管道。例如荷蘭的「女人在線」(Women on Web)網站提供了早期流產所需的藥物。網站會先安排給孕婦執照醫生的線上諮詢,才郵寄藥物。通常提供的藥物是美服培酮和米索前列醇,這些藥物會導致流產。

尚比亞・路沙卡——在尚比亞,基於健康與社經因素考量,墮胎基本上是合法的,但需要獲得三位醫師同意,而且規定手術只能在醫院進行。違規醫師最高可判處七年徒刑,患者最高則可判處十四年。

SN:我和男友穩定交往兩年,並且實行節育計畫。有次我不小心錯過了幾天吃避孕藥,一想起來就趕緊補上,卻還是懷孕了。

我有全職工作,同時攻讀碩士學位——因此,我不能有孩子。事實上,我不喜歡孩子,也從來不想要有孩子。

通過公家系統尋求墮胎的過程很悲慘,每道關卡都像是拒人於門外。依照政府規定,要強制參加幾次諮詢,諮詢人員不久就會對你冷嘲熱諷,貶低你的處境和選擇。

最後我決定放棄走合法途徑,轉而向我認識的藥劑師購買米索前列醇藥片。

那時我已經懷孕8週了,我不確定自己是否適合用藥墮胎、該服用多少劑量,也不知是否有正確的用藥指示。我試著求助於幾位藥劑師,卻沒有一個能幫助我。歷經千辛萬苦,最終偶然發現了幾個提供指導的網站。

我按照網路上的說明服藥,等待藥效發作。除了嚴重的抽筋和噁心之外,沒有其他症狀。

我鼓勵所有的朋友,如果發現自己意外懷孕了,就走這條路吧。

波蘭・東部某城市——在波蘭有幾種情況下墮胎合法:危及母親生命安全、性侵受害、亂倫懷孕或胎兒有嚴重遺傳缺陷。

K:我吃的避孕藥不知為何沒有效。我已經40多歲了,有兩個孩子。我們的財務狀況並不穩定,因此沒有計畫要再生一個孩子。

我聯絡了「女人在線」(Women on Web)獲得墮胎藥。

令人壓力最大的時候是等待藥品運送的過程,因為波蘭海關人員現在會搜查類似的包裹。

墮胎期間我獨自一人,但我在網路上獲得很多女性的幫助。這很重要,讓我覺得自己並不孤單。

只有我丈夫知道,我沒有告訴第三個人。在波蘭承認墮胎幾乎無異於自殺。

自由之身

有些女性將墮胎視為自決權的實踐。

美國・奧克拉荷馬市——美國許多州都要求女性用藥物墮胎時,必須要有醫師在場陪同,奧克拉荷馬州是其中之一。

Ashley:我有兩個年幼的孩子,而我的婚姻充滿精神虐待,這已經讓我很沮喪了,再來第三個孩子會使狀況變得更糟,讓我無法好好照顧已經出生的兩個孩子。

幸運的是,我發現懷孕的時間夠早,可以通過計劃生育中心的藥物流產。

然後我去待在公婆家,他們可以幫我照顧孩子。每天大部分時間我都在浴缸裡獨自休息,不久之後,我開始嚴重的出血。

我沒有為這次流產感到難過。相反地,我認為這是保護孩子們的必要過程。現在已是前夫的男人對我們所有人來說愈來愈可怕了。

我沒有告訴很多人,因為我不想和家人爭吵。在沒有對方價值判斷的情況下,更容易和平相處。

加拿大・亞伯達省・卡加利——加拿大聯邦法沒有特別規範墮胎,但省級法律各有不同。在亞伯達省,懷胎未超過20週可合法墮胎。

JT:我在我住的城市的一家診所做過一次免費手術流產,這是我做過的最簡單、也是最重要的選擇之一。

手術那天早上,我不能進食或喝水。我必須帶一位朋友去診所,等手術結束後帶我回家。我們一通過管制入口,我就被允許進入候診室。接著我離開了我的朋友,穿上我的手術袍,和其他病人在公共休息室裡等著。

在做完(我並不需要看的)超音波檢查之後,我來到另一個等候區,接著便被帶去動手術。我同意後,便被上了全身麻醉。

醒來時,我還以為我睡過頭、錯過手術,但其實已經完成了。在診所裡,我很安全也如釋重負。能夠進行流產手術是我一生感激不盡的一件事。

漣漪效應

墮胎的後果可能有很大的不同。在墮胎違法的國家進行這種手術,女性可能得面對生理風險和社會污名化;在墮胎合法化的國家,女性通常能得到護理資源,例如:節育措施和性病檢測。

菲律賓・碧瑤市——菲律賓允許透過墮胎挽救婦女的生命,然而對此法律無明確規定。貧困女性經常求助傳統草藥醫生,以獲得墮胎藥水,全球生殖健康研究機構古特馬赫(Guttmacher Institute)估計,每年約有 1,000 名菲律賓婦女死於墮胎併發症。

Mia:那是在 1998 年,我 20 歲時發生的事。我在父親節前夕發現自己懷孕了。第二天,跟男友見面時,我送了他一張父親節賀卡,他相當高興。

第二天我去做超音波檢查,發現我懷孕兩個月了。我嚇壞了。我和男友從 3 月開始約會,但我們只在 5 月發生過性關係。孩子不是他的。(菲律賓的父親節在每年 6 月的第三個星期日)

那天晚上他到家時,雨下得很大,而且停電了,我還是決定告訴他真相。我可以理解他的難過。過了一段時間,他說選擇權在我。我決定墮胎。

在我的國家,墮胎是不合法的,所以要祕密進行。實施流產的醫生向我們收取了1萬比索(經通膨調整後換算,約為 1 萬 5,000 元台幣),每週要付 1,000 比索——對於一對年輕夫婦來說,這是一筆不小的數目。

要進行墮胎的那晚,男友把我送到指定地點。一個大約 12 歲的男孩與我會合,我們一起走了幾分鐘,到達一間位於城市較窮區域的隔板房。

「墮胎師」把我帶進一個光線昏暗的房間。她先前囑咐我帶一件睡衣來,有人叫我把它換上。然後她給我一些藥片和一杯水。這時大概是晚上8點左右。然後她指著床,叫我睡覺等到藥效發作。

午夜時分,我因為子宮收縮而痛醒。我呼叫墮胎師,她立刻就現身了。疼痛迅速加劇,在某個時間點她指示我肚子用力推,我就照做了。很快就結束了。

她問我是否想知道嬰兒的性別。我說了,「Hindi(不要。)」她仍然回答是個男孩,説以免我男朋友想知道。

她接著為我清洗,然後她說我該走了。凌晨時,我和同一位男孩一起走回路邊。我男朋友正等著我,我們就一起回家了。

隔天我的乳房開始漏初乳,讓我手足無措,我不知道熱敷會促進母乳分泌。(即便女性懷孕 10 週便墮胎,仍有可能分泌初乳,這是泌乳的早期階段。)

我最後患了嚴重的乳腺炎,需要動手術。我不得不告訴外科醫生事實,但我懇求他不要告訴我的父母。從書面報告看來,我好像只是受感染罷了。

最後,我從法學院退學,因為我不得不接受乳腺炎感染的手術。後來,我轉而從事護理工作。

直到現在,我的家人還不知道我曾墮胎,它仍然是個無法談論的禁忌。我後悔嗎?一點也不。我還沒有準備好成為一位母親,或面對一個不是因愛而生的孩子。

愛爾蘭・都柏林——在 2018 年投票廢除墮胎禁令之前,愛爾蘭的合法墮胎只允許用於拯救女性生命。

Amy:我們萬分期待的寶寶被診斷出先天無腦畸形,那是個致命的症狀。我們必須安排到其他國家進行墮胎手術,所有費用都要自行支付:機票、旅館與手術。

我們用手提行李帶回寶寶的遺體,自行祕密埋葬。

丹麥・哥本哈根——在丹麥,孕期未滿 12 週皆可合法墮胎。

Stine:我發現我懷孕了,但我不想要孩子,所以就去墮胎。

我一看到驗孕報告呈陽性,就打給醫生說明我的情況。她對此毫無評論,直接給我一間診所的號碼,這個診所離我住的地方只有 14 公里,所以非常方便。

我打到診所預約兩天後的手術。婦產科醫生做了性病檢查,並確認我沒有任何疾病或病毒感染,然後告知我藥物墮胎的程序。

我在幾週後回診,以確保一切正常。

這完全沒有花我一毛錢,完全免費。我只付了止痛藥的錢。

我還沒有告訴我的父母,因為我還很年輕,但是我的朋友們都很支持我。這對我來說完全不是什麼大不了事,所以我已經不再跟朋友談論起這件事了。

Hannah Drossman/The New York 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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