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西佛斯的衰變:從眾神到眾人

第一次大量把凡人作為戲劇主角的紀錄,發生在中世紀。當時盛行的宗教劇、道德劇,脫離古希臘以降傳統,屏棄以神與王族作為戲劇要角的做法,將每一齣戲骨幹替換為「血肉之軀」(mortal)與「每一個人」(everyman),凡人與眾生。中國小說史也有此痕跡,從傳記、傳奇、到明清小說,才逐漸從特定人物歌頌,轉變為對小人物深入摹寫,在《水滸傳》、《金瓶梅》裡述說眾人故事。然而無論小說、戲劇,演變至後者,依然只能呈現「特別的他者」,故事與受眾無關。柏林列寧廣場與英國合拍劇院共製的《同情的罪》裡,則讓故事聚焦每個觀者。

這已經不是第一次,歐洲劇場以相同演員扮演不同角色。早在2009年首演於維也納城堡劇院的《金龍》,就已經用三男二女的演員陣容,呈現多達十七個角色的故事。在《同情的罪》裡,可由不同演員各自擔綱角色的劇本,被拆解成不同片段,由不同演員各自呈現。因此,演員 A 現在演的是角色甲、演員 B 演的是角色乙,下個段落可能又調換過來,讓演員 A 呈現角色乙的台詞。在此過程,觀眾失去了原先看戲的習慣方式:將情感投射至特定演員(也就是特定角色)身上。相反地,隨著事件流動,觀眾必須釐清不同角色的感覺;因為角色不依附於單一演員後,可能屬於演員 A、也可能屬於演員 B,這同時意味了另一件事:它可能也屬於觀眾,屬於正看戲的你。

將故事題材從諸神、王族身上,轉移至平凡人的過程,劇場在此提供更進一步「衰變」的可能。如今焦點也不在單一、特殊人物身上了;肉身消解後,重要的是內在經驗,而這份經驗既存在於不同演員身上、也在不同觀眾身上,於是突然之間我們無法定義,自己到底在看「誰」的故事?角色在哪裡?問題有無數正確解答,如果你也在事件間有共鳴,便能成為角色附身的對象。劇終落幕後,角色與觀眾並不各自通向兩個平行、沒有對方的世界。當故事與現實的界限模糊掉後,舞台所發生的事,儘管劇終人散,可疑的幽靈卻仍於耳畔,甚至胸口呼吸。

焦點就是權力。而將焦點從特定對象轉移到不同人身上的敘述歷史,在《金龍》、《同情的罪》這一系列作品裡,達成了第二次革命。在故事結構相同前提下,不斷重新將落石推回山頂的薛西佛斯,最先原是神祇,而在中世紀的意義裡,首度降格為人。21世紀,劇場找到它的可能性,使我們清楚理解,他不僅是可憐、特別的人,他就是我們,存在於彼此之間。科學世界中,物質衰變總將伴隨能量的釋放,礦物將存在的本質,轉變為改變世界的動能,進而在過程中取消了自己。在這一系列敘事對象轉移的歷程裡,角色也正不斷以將注意力從自己身上移開,而把故事現場,留予場燈亮後的觀眾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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