貓禁了,誰處理老鼠?—— 讀《愛為何使生物滅絕》

《愛為何使生物滅絕》
彼得.克里斯蒂
貓頭鷹出版
NTD$540
平裝 / 416頁

地球到目前為止, 發生過多次大小不一的生物滅絕事件。其中有五次因為規模太大,被稱為五大滅絕。第一次的大滅絕在四億年前,造成 80 % 以上的海洋生物滅絕。最後一次的大滅絕,發生在 6,500 萬年前,造成全球 75 % 的生物滅絕(包括恐龍)。

衡量一般性滅絕和大滅絕之間的差異在於時間與數量,以每一百萬的物種,在一年內消失的數量做為指標。正常的標準,每年約百萬分之 0.25 個物種消失。目前的狀況是,20 世紀有超過 400 種脊椎動物滅亡;21 世紀才過四分之一,有近 200 種物種滅亡;過去 50 年全球生物的數量減少了 60 %。以這個標準來看,我們離 6,500 萬年前那次恐龍滅絕不遠了。只是這次,和慧星撞地球無關,全部都起因於地球出現了一個超級物種「智人」,改變了地球的生態環境,造成了第六次生物大滅絕。

在人類的世界裡,幸福的故事都一樣,不幸的故事,各有不同。但在動物的世界裡,幸福的故事是不是一樣不得而知,但不幸的故事都一樣,就是人類。地球升溫造成珊瑚礁熱死,青蛙蛋悶爛。人類對資源的擴張掠奪,動物的棲息地消失,食物鍊失衡,渡渡鳥、白犀牛、北極熊、孟加拉虎,直接或間接因為人類行為而滅絕或瀕臨滅絕。這本書則是帶進了另外一個令人更不安的事實:我們的寵物,和我們養竉物的行為,都是造成生態失衡、生物滅絕的因素之一。

美國多年前有一個社會案件是這樣,有個人拿著槍,射殺了一隻野貓,因為他看到這隻貓偷偷地接近一隻鳥。這人因殺貓被上了手銬帶到法庭。愛貓人士以虐待動物起訴他,愛鳥人士為他辯護。無主貓和無主鳥,誰才是該保護的對象?最後法庭判他無罪,幾天後,愛貓人士跑去他家朝他開槍。

對於生活在都市裡的我們來說,貓是毫無殺傷力的竉物。但在大自然裡,牠郤是相當厲害的獵殺者。根據書裡提供的數字,在全球 120 多個島嶼的田野調查中,貓造成至少 175 種爬行動物、哺乳動物、鳥類的滅絕。加拿大的竉物貓,一年可以殺掉1億到3億隻鳥。把狗也算進去的話,全球每年有數百億的野生動物因為狗貓的獵殺而死亡。

人類對於動物有很清楚的分級,最低級就是用來做食物的,一批一批地殺來吃,吃完再養下一批或抓下一批。最高級的就是那些我們待牠如家人一樣的寵物。夾在中間的,就是不能做為經濟動物也不能當竉物的這一群,人類形容牠們為「野生的,無馴化的,自生自滅」。但野生的這群也依牠的罕見程度分高低,各有不同的對待標準。平常沒人會去理牠們死活,直到違害到人類生活領域(像野免到農田裹挖洞),或是關係到人類的生存福祉(蜜蜂、青蛙突然消失),或是更心靈層面的(萬一再也看不到珍禽異獸),人類就會出手干預。

紐西蘭的野兔是人類在 19 世紀有目的帶進來的外來物種,在紐西蘭沒有天敵,於是大量繁殖,造成農作物的傷害,每年損失近 10 億新台幣,農夫苦不堪言。針對這些大量又有害的野兔,科學家研發出一種屬於兔子的新冠肺炎,只要得到這病的兔子就會發高燒,然後死掉。病毒出去後,有效的將野兔的數量降低 40 %。同時科學家也提供疫苗,讓家兔施打,產生抵抗力。

這樣的事,1950 年代在西班牙也發生過一次。因為野兔大量繁殖,影響莊稼,科學家釋出了讓野兔高燒而亡的病毒,成功的撲殺大量野兔。野兔是少了,但另外一個惡果跟著而來,半島上的特有貓科動物「伊比利亞猞猁」要滅亡了。因為牠們挑食,只喜歡吃兔子。食物減少,牠們的數量也迅速減少,目前己瀕臨絕種。大型貓科動物,上一個絕種的是 1 萬 1,000 年前的「劍齒虎」(就是《冰原歷險記》裡的狄亞哥)。伊比利亞猞猁既然是珍獸,人類就應該保護,竭盡所能。

野兔被當成有害動物時,用生化武器攻擊沒有道德包袱。但如果有害動物是我們視為家人的狗貓時,我們用什麼態度回應牠?紐西蘭南島的小鎮奧茂宜(Omaui)是個有趣的案例。當地 9 種特有種的鳥類,因為貓的獵殺己經滅絕,目前還有33種鳥類有滅絕的危險。政府打算推出禁貓政策,現有的貓都須節育,並安裝晶片。一旦既有的貓去世,不得再養新的貓。養貓是人類數千年下來的習慣,現代人願意在防止物種滅絕為前提下,改變自己嗎?答案是:沒有人同意。養貓居民群起抗議,禁貓令無法通過。動物在人類的標準裡本來就是有分等級的,和人類的生活型態衝突之下,某些物種的生命是可以被犠牲的。而且如居民說的:貓禁了,誰處理老鼠?

全球的貓狗數量,己經超過 17 億隻。另外還有隨著流行改變的竉物,如貓頭鷹、蛇、蜥蜴、兩棲動物等珍禽奇獸。被人類鎖定成竉物的物種,面臨滅絕威脅的機率會高出一般物種的五倍。但同時,一旦被鎖定為珍禽奇獸,人類又可以使盡全力確保牠不會滅絕。最後的結果就是這個珍禽奇獸在野外從此絕跡,只存在在人類的圈養之下。

18 世紀的印度皇宮貴族,有獵殺老虎的習慣。就像現在的達官貴人玩遊艇、打小白球一樣。它是一種生活風格,同時也代表自己的身分地位。歐洲列國進入非洲之後,也同樣用打獵來彰顯自己。非洲的物種多,數量也多,打獵的成果更顯華麗。獅子、老虎、大象、羚羊、長頸鹿、犀牛等。打獵是運動也是消遺,貴族之間甚至以誰能獵殺千頭野獸作為比較炫燿。物種生命在這樣的情境下,不是用來吃的,也不是拿來賺錢,是滿足更高層次的心靈需求。

從心靈滿足的角度來看,18 世紀貴族打獵和現代人圈養竉物之間,並沒有什麼差別。只是前者的生命不再,剩下頭掛在牆上,皮毛穿在身上,後者則是被人類以愛之名,從大自然的環境裡剝離,圈養在方寸之內,一直到老死。然而,後者的版本有比較好嗎?

神話裡有個模版故事是這樣:在災難發生求救無門的時候,會有一個救世主出現,就看眾生如何回應,順者得生,逆者必亡。依照《聖經》的版本,我們就是等待那個叫諾亞的人出現,大家齊心協力幫他蓋好方舟,然後把所有物種一公一母都塞進去,一起撐過世紀浩劫,未日之後重建家園。只是,這次是個無解的悖論:人類的存在就是這一次浩劫的主因,人類要持續存在並帶領所有物種一起渡過這個浩劫。悲傷的是,在以自身存續為前提下做抉擇,永遠是犧牲他者。結果就是:人類對於物種滅絕感到震驚與悲傷,對於自己的行為模式拒絕改變,於是我們持續引發這些滅絕,然後持續的震驚與悲傷。

也許諾亞不只是一個人,方舟也不只是一艘船。也許這些喊著第六次大滅絕的科學家,正向我們指出如何拯救自己的方舟藍圖。只是,我們願意改變我們的生活型態、價值觀,回應這個藍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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