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時代的挑戰:戴著耳機的低頭族影音市場

無論是影像或是戲劇,配樂都是非寫實的一種存在。觀眾在戲院中觀影,先是看到銀幕畫面、聽到對白、環境音與音效,理解寫實的戲劇情境後,再進一步聽到那些帶有戲劇情感暗示的非寫實音符;這樣的「資訊傳遞」層次,對電影配樂家的腦來說格外重要,也是配樂作曲與一般作曲不同之處,畢竟配樂的存在是為了輔佐觀眾進入故事劇情、感受更深刻的情感,而非展現作曲技巧,甚至打斷觀眾、干擾入戲,正如同音樂製作人在混製(流行)歌曲時,也會把主唱人聲當作聆聽重點,去思考背後編曲配器的音色、位置與音量。不管是配樂或是流行歌曲,感官的平衡與層次,其實都是從編寫創作端開始就要思考的。

但,這樣的思維對處在 2019 年的我們來說,似乎受到愈來愈多的挑戰與衝擊。

前陣子在與一個影集製作單位開配樂會議,製作人提到,現在許多觀眾都是透過手機收看平台內容,因此希望配樂要做得「用力」一點,無論是音樂進出、音符張力、戲劇性、情緒都要更滿、更明確、更直接,讓效果與功能可以清楚被辨識與達成。換句話說,在判斷配樂質地與情緒強度的當下,創作者心中的尺,要從「電影配樂」往「廣告配樂」移動,因為觀眾觀影當下的「媒介」是手機(耳機)而非大銀幕與喇叭,「狀態」也可能是在捷運上或是咖啡店、甚至一邊在做別的事,而非安靜坐在戲院影城裡。

類似的狀況,在流行音樂工作領域其實也存在著。幾年前在錄音室混製某線上歌手作品,混音師與我(編曲/製作)、歌手一起用頂級喇叭來回反覆多次比對調整後,完成了一個大家都還不錯滿意的 mix,接著歌手請混音師輸出 mp3 檔(一般都是用更高規格的 wav 檔),再寄到他的電子信箱,讓他去樓梯間用手機耳機檢查,然後他再回來與混音師針對手機聽到的狀態做混音修正;又或是某次編曲時,唱片公司的製作人提醒我前奏絕對不要超過 10 秒,不然數位平台上的聽眾會沒耐心,要讓人聲快點出來,而且一定要把鼓編得重一點,這樣聽眾透過手機聆聽才會清楚感覺到律動感與重量。

上述的情事,自己在第一次遇到時,真的都會進入一種震撼教育(或傻眼)的狀態,因為跟自己從純創作端出發、不管是藝術性或是專業性的思維相比,真的都太不一樣了。但久而久之,不知是否自己也漸漸被產業或江湖馴化,有時好像也可以體諒產業面或商業面的這些選擇。到最後,反倒是自己需要因應不同工作屬性、不同位置權責、不同團隊組成,更有彈性、更開放地去溝通交流,以完成大家都開心的成品。然後某個夜深人靜的夜晚,才深深意識到,純粹的創作,是多麼幸福的一件事。

制度如何影響行為,是社會學與管理學時常在討論的議題,但我更關切的是,(消費者)行為其實又進一步影響了創作;當然每個時代每個產業都會在這樣的衝突與挑戰下,發展出屬於自己獨特的文化現象。只是身為創作者,難免會想著,那創作能否影響制度呢?又或者說,能否為了保護創作,而制定更能約束(消費)行為的制度呢?

哇,這真是關於理想與現實的一個大哉問。

串流服務的興起改變觀影習慣,也衝擊著影視製作與配樂邏輯。(Getty Imag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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