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神同愛》:當信念與信仰衝突時

如今常存的有信,有望,有愛,這三樣,其中最大的是愛。

聖經《哥林多前書》13 章 13 節

上月24號,台灣同婚法案總算正式實施。同一天,紀錄片《與神同愛》(Believer)也在台上映。這部紀錄片講述身為摩門教徒的謎幻樂團(Imagine Dragons)異性戀男主唱丹・雷諾茲(Dan Reynolds)如何與同為摩門教徒的霓虹樹樂團(Neon Trees)男同志主唱泰勒・格林(Tyler Green)在摩門教大本營之一的美國猶他州鹽湖城,舉辦「大聲宣愛」(Love Loud)同運演唱暨分享會的籌備過程。

電影原文片名取自謎幻樂團為 LGBTQ 發聲的同名歌曲〈Beliver〉,電影亦紀錄主唱丹・雷諾茲創作時的心路歷程。 (翻面映畫 B-side Film)

乍聽之下這件事似乎稀鬆平常,就和同志大遊行一樣是再常見不過的事;但一來就外在事件而言,摩門教其實是反同教會中等級最高的分支之一(在此先不討論他們是否算是基督教),甚至一直到 19 世紀末才因為教徒不斷流失有滅教之虞,以及牴觸美國法律的緣故,才廢止一夫多妻制;該教本身也將同性戀行為視為僅次於殺人的重罪。

再者,是雷諾茲本人的內在心路歷程。他身為一個虔誠的摩門教徒,曾經好幾年挨家挨戶登門傳教,並且一開始傳道的時候,也聲稱同性戀是道德上錯誤的行為;但雷諾茲的女友並非摩門教徒,一開始也因此無法交往。最後兩人雖然仍攜手步上紅毯,太太的同志好友卻又無法出席時,生命中最親密的人無意中帶給他一連串溫情攻勢衝擊,使得他不得不重新思考——對他而言,信仰的本質究竟是什麼?而舉辦一場為同志教友發聲的演唱會,或許就是他贖罪的方式。

丹・雷諾茲於「大聲宣愛」演唱會表演。(翻面映畫 B-side Film)

或許有些觀眾覺得難以理解:異性戀男要淌這個渾水就算了,為何還要老是搞得自己一把鼻涕一把眼淚?還有,保持沉默卻不壓迫同志難道不能是身為教徒的一種權衡之計嗎?

除了雷諾茲的妻子所帶給他的衝擊,美國社會也不斷地變得更開放多元,進而擴充憲法對人權的解釋內容之外,最無法漠視的或許就是同志教徒罹患憂鬱症、自殘甚至自殺的事實,而親友的支持確實能夠有效地降低自殺率。要如何詮釋以致於實踐聖經的內容,本來也是教徒之間爭執不斷的問題(不然也就不會有新舊教之分)。因此不只是雷諾茲,只要是教徒,都要面對自己如何解讀聖經,以及這些解讀是否能夠適切地解釋他當下所面對的社會現象,以及生活世界的問題。

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因為時代在變,所以人也會變;有代溝其實是再正常不過的事。只是在教會的傳統中,新的思想要如何讓有權柄的長老知道,且使之回應、甚至改變,其實也只比自己年紀大了以後還願意改變,再困難一點點而已。

雖然我們可以不去說服他人,繼續在多元社會中各行其是,但對那些會不斷捫心自問的教徒而言,這卻是不是最好的行為方式。因為教會就是他們生長的地方,那裡就是他們的自我的發源地,關係之緊密就像是雷諾茲和妻子那樣,而形同陌路不會是教會所稱許的家庭關係。又,如果布道或傳福音,是把自己深信不疑的至高無上美好事物分享給他人,那麼對他人乃至同志的愛與包容,怎麼又會不敢說出口呢?

是以,雷諾茲那些一說到同志就哽咽的時刻,其實有非常深刻的宗教情懷在其中。他一定早就明白——最大的是愛。但當他發現自己之前的所作所為,不能真正徹底實踐聖經,更傷害到他人時,他選擇了在理智及情感上都坦然承認之前所犯下的錯誤;正是因為,唯有如此,他才能真正在智識以及行為上都呼應自己一路走來對聖經的體認。

所以,「大聲宣愛」這場此後年年都在鹽湖城舉辦的演唱會,其命名本身就是非常基督宗教情懷的,因為上帝亦是透過聖經,以確切卻又有解讀空間的文字,對教徒們開顯真理。真理對基督徒而言,不像是東方主流文化所認為的那樣,透過沉默就能不辯自明。當雷諾茲和挺同教徒一再地聲稱「愛就是愛」(Love is love)時,這又不僅只是一句同言反覆的廢話。因為,當上帝對摩西說「我是自有永有」(I am who I am)時,或許祂自身就是最根本而顛撲不破的真理;當教徒聲稱愛就是愛時,正是以模仿上帝口吻的方式,再次確認哥林多前書該章節的內涵——最大的是愛。

身為摩門教徒的丹・雷諾茲,舉辦「大聲宣愛」同運演唱會,用音樂鼓勵教徒同志活出自我。(翻面映畫 B-side Film)

雖然我並非教徒,但身為一個曾經以詮釋學作為畢業論文,並以身為一個好撒馬利亞人(註)作為自我期許的異性戀男而言,雷諾茲的所作所為在在體現了海德格最重要的學生高達美(Gadamer)所說的:「『他人可能是對的』此一可能性正是詮釋學的精神。」儘管個人不完全贊同雷諾茲在片中所持的「愛是包容而非理解」的說法(通常理解多少也能夠增加包容的可能);但以他的生命歷程以及所對應的作為,已經遠比思考的縝密與否還要來得了不起太多了。


註:好撒馬利亞人是基督教文化中著名的比喻,意為好心的見義勇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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