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音樂劇評論家的déjà vu

看完《大娛樂家》真的是滿滿的問號與不滿意,倒也說不上難看或不喜歡,但實在是覺得可惜了題材,也把音樂劇電影給做淺了。

不得不說,它的確是一部(非常爽)的(歌舞)爽片,也覺得休.傑克曼(Hugh Jackman)表現很好(事實上,他真的很會詮釋,片中多數歌曲進歌點的vocal都因缺乏戲感導致尷尬不自然,但由他開歌的歌曲就完全沒此問題)。許多運鏡與編舞排場跟剪接、音樂音效的搭配也非常刺激,好幾場戲的流暢度都直逼好萊塢爽片預告片等級。

但除了兩人在酒吧那場戲的歌曲外(〈The Other Side〉),多數歌曲的形式與存在都是某種「時序流動的 MV 式蒙太奇歌曲」,完全沒有「推動劇情」也沒有「建立角色」,許多歌曲要講的事情往往在第一段歌甚至第一句歌詞就講完了,歌曲也未能隨著該主題發展出更複雜的結構,因此隨著歌曲進行,觀眾不斷地被交代餵食各種資訊,卻未能隨著戲劇與角色心境糾結起伏,即使加入再多輪唱與合唱,看到的也只是不一樣的排場與畫面。當然一齣音樂劇或一部歌舞片多少得有一兩首這類歌曲,但若每首都是這樣,難免令人感到疲乏。

好險,這片還有厲害的剪接、音效、史詩般的編曲(甚至太史詩因此有點老派與芭樂了),但儘管編曲用了再多預告片質地的 epic percussion 與管弦樂,還是不能改變這些歌曲其實並不是那麼好聽的本質;我不太理解本片使用這種「modern American pop song」風格的原因,對我而言多數歌曲像是幾個和弦砸下去後,鋪上了幾道beats,再找簽約詞曲作者在上面發展主歌副歌,然後拼湊在一起的工業產物(即業界所謂 toplining),作為音樂劇歌曲,其旋律與和聲的戲劇性與藝術性實在太淺太淺了。

《紐約時報》的戲劇評論家傑森.奇紐曼(Jason Zinoman)就說:「歌曲若非目中無人的大紅歌曲,就是濫情的口水歌,不能勾起人們對馬戲團的情感連結,至少絕非美國的馬戲團。」

或者聽聽《衛報》的電影評論作者溫蒂.埃德(Wendy Ide)怎麼說:「試著想像一部音樂劇和該劇配樂,全是虛有其表的肥大副歌(chorus),卻無承接前後的主歌(verse),淺薄的電影幾無敘事可言,沉溺於無盡、過油的音樂劇蒙太奇之中。」

我不知道是否因為《漢彌爾頓》(Hamilton)與《致埃文.漢森》(Dear Evan Hansen)在百老匯的成功,因此本片也嘗試使用 groove 極強的 R&B 舞曲以及流行曲風來詮釋,但前者在嘻哈音樂文化以及文本題材上有非常強大的概念性連結,後者則是透過抽象詩意的流行詞曲來處理患有自閉症的主角內心壓抑情感,而以現代曲風來詮釋古代題材的歌舞片也不是沒人做過,像《紅磨坊》的歌曲無論在戲劇性與情感上都更有創意與厚度,但《大娛樂家》的歌曲,在詞曲深度上表現不足、又缺乏記憶點、也未能有效幫助推動劇情(扣除酒吧一曲),更缺乏對故事時代文化性的考究與想像,因此到最後真的只能靠華麗的歌舞排場與剪接來轟炸觀眾的感官。

或許創作者其實也有某種概念上連結的意圖?刻意使用如今美國商業市場上充斥最多的聲響來詮釋粗俗馬戲班的舊日風華?但我更希望這故事的主旨,會是建立在「荒唐怪誕的人也能得到光彩」此概念上,19世紀末的紐約,康尼島的怪奇秀,那是多麽神秘又魔幻的時空啊!音樂美術都充滿著無限想像空間(看看《大智若魚》),若只能流於此般形式上的影音技術展現,是否過於可惜了?

當然,片中還是有不少段落與巧思我是喜歡且享受的,除了前文一再提及的酒吧場景歌曲外,像是主角用實際的演出與做法來回應那些抨擊馬戲團的言論(自己戴上寫著「騙子大王」的帽子擺明要來跟觀眾騙錢),對每一位在商業與藝術之間擺盪的表演藝術從業人員而言,一定或多或少都會激起不同的漣漪與反思吧。我也很清楚這片可能還是會大賣、以及為何會大賣,因此,或許就像巴納姆(P. T. Barnum)本尊所言,「帶給別人快樂是高貴的藝術」,我不過也只是另一個戲中自以為是的劇場編劇或高傲劇評,在這邊說說嘴罷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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