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有光就有的一片暗影──約翰・哈威《迷蹤記》

《迷蹤記》
約翰・哈威
東美出版,NTD $400,平裝 / 384頁

「在我們每一個人的內心深處,
或許都藏著一個別人看不見的黑暗角落
一個什麼邪惡的事情都做得出來的
黑暗角落。」芮尼克想。

英國詩人暨小說家約翰・哈威書寫的芮尼克探案,是一系列透過一名失婚單身、飼養四隻貓、熱愛爵士樂與三明治、時常對支持的在地足球隊感到失望的中年男子之眼,注視著曾經繁榮的紡織城市諾丁罕發生的種種犯罪情事,以及與他的情感生活緊密交織的百態人生。1991年出版的《迷蹤記》是此系列第四部作品。

小說架構依循的是推理子類型中的「警察程序」(police procedural)。講求智性、獨尊神探、活躍於上個世紀前半的解謎偵探故事已於西方推理主舞台退位,福爾摩斯之流的大偵探步下神壇,平凡如你我的角色登場,寫實主義取代了舊有的浪漫情懷。推理書寫最常觸及的犯罪偵查,在現實世界中多由兩種職業主導進行:警察與私家偵探。後者尚能延續「一人主角」的獨占地位,前者則多半必須忠實呈現現實之中組織化的集體行動——由刑事偵查單位主導罪案調查,法醫、鑑識等部門提供技術支援,往外擴及新聞媒體公關協調、交付檢方展開司法流程、偶爾上法院協助作證,與社福團體合作援助受害者云云。

諾丁罕警局刑事偵查部督察查理・芮尼克,就是這整個警察程序中的一分子,一枚小螺絲釘,對大部分時間支持他、偶爾抱有成見的上司傑克・史凱頓負責,率領下屬帕特爾、彌林頓、凱洛葛、迪文、奈勒等人查案。在《迷蹤記》裡,他們面對的是女童失蹤案,是漠不在乎的母親涉有重嫌,還是那位性情古怪的屠宰場員工下的手?當找到失蹤女童冰冷的遺體後不久,又一個小女孩失蹤了⋯⋯

芮尼克系列大抵存在一種素樸感,情節單純、用字簡練、對話直白不加雕琢,卻更顯準確:偵查行動的準確、角色刻劃的準確,以及「不確定性」的準確。

芮尼克鼓勵他的下屬說出「只是一種不確定的感覺」,史凱頓也不時要求芮尼克陳述直覺,因為那是警察工作積累下來、行動走在思考之前的準確判斷,只是多半缺乏服人的直接證據(還有,若是出錯得付出的可觀代價)。查案的警探不確定那模稜兩可的證詞摻雜多少謊言(或者全都是謊言),那個社會邊緣人不確定自己為何總是沒來由地焦躁憤怒,俯首認罪的凶手不確定是在什麼時候越過了那條不該橫跨的界線,芮尼克不確定對陌生人的同情與對親近者的冷漠何以並存於他的情感中——小說是這麼描述的:

他拒絕(前妻)伊蓮的每一次苦苦求救,不想去找出她的下落與近況,但他卻這麼輕易地同情一個陌生人,把她摟進懷裡,感覺到她的淚落在他胸前,這個他素未謀面的女人,究竟是為什麼?

約翰・哈威仔細描寫芮尼克領帶上因食用三明治沾染的醬汁,幫家裡四隻分別以爵士樂手的姓或名取名的貓準備食物;一對夫妻日常的閒談與齟齬,在假日下午共赴巫山後驚覺孩子失蹤的焦急慌張;在一整章的篇幅裡迅速切換多對情侶/夫妻/曖昧男女間的互動,並陳情感上的變化。乍看以為是意義不明、遠離故事主線的兜圈,但我會以「書寫每一個人活著的理由」作為犯罪推理小說時時提及「給謀殺者一個犯罪的理由」的對映觀之。也就是說,作者並不打算一頭栽進濃稠的黑暗邪惡裡,大寫特寫犯罪的恐怖凶殘泯滅人性(這些我們應該看過不少了),而是講述普通人家的日常風景、不甚特別的起居作息,但也別忘了看一看,那有光就有的一片暗影。

這多半是不自覺的,發現了也不會明說;那並不異常,偶爾才浮現的胡思亂想而已。沒可能變壞變糟,況且要控制住沒什麼難的,不是嗎?當莫名的衝動浮現,無法從容處理的突發壓力迎面襲來,甚至那開端原本是善意的、呵護的,我們才發現,一個人不必是喪心病狂,也都可能做出無法挽回的憾事。這一切並非小說家的空想,而是真實的投射,落腳在作品出版的九〇年代、距離倫敦250公里遠的諾丁罕,一座已然從工業革命帶來的繁華走向沒落、由於外來移民增加造成歧視衝突、乏善可陳的城市。

我曾在十四年前這麼寫道:「與其說芮尼克是個優秀的英國警察,不如說他承接了作者約翰・哈威的詩人身分,在小說體裁下散發精煉爍人的凝聚美感,符合抒情詩簡短又深具爆發力的特質。」今日再讀東美出版重新翻譯付梓的《迷蹤記》,評價依然不變,更因自己已與芮尼克差不多歲數而心有戚戚焉。若說有那種需要多點人生閱歷後讀來更有感的作品,芮尼克系列肯定是名列其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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