甫結束的高中籃球聯賽(HBL)以及大專籃球聯賽(UBA),不管是學校間的故事性,又或是比賽的內容、張力、球迷的投入程度,乃至於周邊的行銷、宣傳,都愈來愈到位,這有賴眾多單位的投入跟協助。從去年的家人陪同運動員進場,到今年 HBL 決賽前大膽結合網路漫畫《宅男打籃球》,將現實生活跟漫畫人物跨界的劇情,搭配籃球電影《下半場》,以及嘻哈樂團頑童 MJ116 連袂炒熱氣氛……甚至在決賽轉播的廣告上,也都盡可能地延續場上血脈賁張的情緒,再加上這幾年設計公司靠著許多代表作,已經將運動設計領先品牌形象深植人心。
這樣的能量,更反映在四強賽、決賽日的搶票上,不論是 HBL 或是 UBA 幾乎都是秒殺(其實在 HBL 複賽移師小巨蛋開始,以及 UBA 到各校主場進行比賽時,就都已經有相當多人進場),但由於票券皆為全日券性質、觀眾未必皆有意願看完全部賽事,加上仍不時聽聞有人打算利用搶票不易來牟利的消息,導致實際開打時,上座率雖屬高,一眼望去仍不免出現稀落的空位。更重要的是,圈內人士深瞭箇中滋味,這樣的能量,很多是靠著諸多參與單位,憑藉一身對於運動領域的投入與愛好,在某些程度上不惜成本去打拼出來的。
回到一個最直接的問題,這些能量,怎麼樣才能轉換成實際的資源呢?過往這個問題都會很直接地被連結到「要不要販售門票」,於是就產生了小巨蛋公益時段費用跟檔期的問題;簡單地說,主辦單位(高中體總、大專體總)的說法是,一旦售票了,就無法申請小巨蛋的公益檔期,不只比賽時間可能會受影響、費用也會大幅提高。
去年 HBL 最後兩天入場人數為 1 萬 213 人、1 萬 2,548 人,從這樣的數字來看令人質疑:難道售票的收入會無法打平場租跟相關開銷嗎?這個問題需要高中體總、大專體總說明,但筆者想從今年重回大專籃球甲組、而且造成風潮的政大雄鷹男籃隊的運作模式說起;結合運動產業發展條例,在不變更「票券無價」的基本前提下,試著提出第三條路。
首先,小巨蛋有劃分座位區,因此我們可以先將票券按照座位區,來劃分為「特定場次票」、「全日票」;其次,將前者多數比例,分配給「該場次比賽學校」,優先讓參賽的校方相關人士進場看球,並保留少部分特定場次票、以及大部分的全日票讓主辦單位處理。
為什麼將特定場次票做這樣的處理呢?我們可以見到政大雄鷹的這個例子,姜豐年領隊透過校友會籌措經費後,以企業經營的手法來經營政大雄鷹,然後將政大雄鷹整個品牌化,固然初期需要投入相當多的成本,但從政大校友因此被凝聚的程度、還有政大雄鷹周邊商品的銷售狀況來看,政大雄鷹在後續的維運上,是有機會自給自足的。
至於學校要如何分配票券,或許可以從設定領取資格的優先順序跟比例開始。例如,在學學生、教職員以及眷屬優先,接著是成立球隊專屬基金人士、有捐贈者優先領取,讓學校可以藉由本身的專長項目,進一步攏絡校友與募集資源。並且將募集到的專款專用,例如用來精緻化訂製球隊品牌商品,也可以將這樣的商品作為給學生或校友的獎勵品,讓學校透過自身的校友資源,源源不絕地再生、再造。
而由主辦單位來發放的票券(全日或特定場次),不管是高中體總或大專體總,都可以結合最新修正的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 26 條之 1:「中央主管機關為培養支援運動員,得設置專戶,辦理個人對運動員捐贈有關事宜」,由中央主管機關設立專戶,該專戶可能預設目的——專款使用在該學年度球員、教練、防護員的培訓、進修、國外比賽經費,然後有該專戶捐贈憑證者(是否要設定金額下限則是另外一個議題),可以在登記取票時有優先次序,若是有捐贈憑證但卻未能領取到票券者,也能獲得比賽相關紀念物。
即便票券本身不能直接獲利,但是將票券發放或領取資格、次序的取得,做為一種資源交換、投入的誘因,未嘗不是在單純地討論公益、非公益以外的第三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