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志不一定能戰勝一切,愛也是——《關於愛與其他的惡魔》

《關於愛與其他的惡魔》
加布列・賈西亞・馬奎斯
皇冠出版,NTD$320元,平裝 / 256頁

對於像我這樣的一個普通讀者來說,寫文章談論一個諾貝爾文學獎得主的小說實在有點太不知天高地厚。只是台灣有關這本書的探討實在太少了,雖說繁體版慢了原著二十多年,但原以為應該還是會出現的諸多評述實際上並不存在。於是只好讓自己當一下磚,期待能引發更高明的見解。

關於故事地點,即哥倫比亞古城卡塔赫納以及聖塔克拉拉修道院,有淡江外文學院院長陳小雀為我們簡介;而關於馬奎斯的寫作歷程,有小說家高翊峰為我們描述了一個概括(兩篇導讀均附於中譯本當中),因此這部分請容我直接跳過。或者就當作我們什麼都不知道,暫時也先別管什麼魔幻寫實,簡單說就是用讀了一本小說的方式,來聊聊《關於愛與其他的惡魔》吧。

書在一開頭有個短短的緣起,1994年的馬奎斯告訴我們這整個故事源自於他在1949年擔任實習記者時一個看人挖墳的經歷。墓碑上有著總督、主教、女修道院院長、侯爵、侯爵夫人等人以及一個被稱為「眾天使的女奴瑪莉亞」的小女孩壁龕。而當小女孩的屍骨被掘出時,她的頭髮居然有二十公尺又十一公分長。掘墓領班覺得這沒什麼稀奇,但馬奎斯卻聯想到他的祖母跟他說過,一個長髮拖地卻死於狂犬病的十二歲女侯爵的傳奇故事。於是,四十五年後的馬奎斯,就以這麼一個經歷和聯想,為我們寫出了這本書。

我之所以詳細介紹這個緣起,是因為我總覺得年近七十的馬奎斯似乎是在跟我們玩一個遊戲:好囉,所有的素材都在這裡了,那麼,你會說出一個什麼樣的故事?而我馬奎斯,故事是這麼說的。

小說的劇情其實並不複雜:十二歲的希拉・瑪莉亞被患有狂犬病的狗給咬傷了。身為侯爵的父親為此找上了差點被宗教裁判所燒死的醫師,但醫師的診治只有一個結語:「幸福治不了的病無藥可醫。」眼看女兒病急侯爵自然就亂投醫,結果卻是鬧得滿城風雨,連轄區的主教都知道了這事。主教認為那疾病的根源是惡魔附身,束手無策的侯爵最後只好把女兒送進女修道院,好透過驅魔來讓女孩康復。

負責小女孩案子的是德勞拉神父,但他卻愛上了她。最後,他因為對女孩的痴戀被判定為與異教牽連並因此接受懲罰,至於女孩則在接受第六次驅魔儀式前擁抱著愛情死去。

是的,這是一個發生在蓄奴與疾病盛行、異教被視為惡魔(demonios)的殖民時代愛情故事。只是,在這樣一個故事下,作為一般讀者的我們可以讀到什麼?

書名本身其實就是一個弔詭,它是否意味著愛也是惡魔之一?而惡魔所指為何?我明白在如今如此浮濫使用「愛」這個字眼的時代裡,把愛說成一種惡魔大概很容易犯眾怒。只是,如果我們明白真正的愛所具備的那種迷亂,那麼,無法明白的人把它視為走火入魔也就不足為奇。於是,答案可能是也不是,端看對愛是什麼樣認知與感受的人在看待它。就像德勞拉最後一次為愛潛入修道院,那群「恍若鬼魂的修女正團團圍住他,她們帶著面紗,拿著苦像十字架齊聲呼喊:『退去!撒旦!』」如果不是把愛當成魔,那又何必把德勞拉送進宗教裁判所?

信仰難道不是一種愛嗎?我不確定,但是當德勞拉說著「我一直相信聖靈更在

乎愛,而不是信仰」時,他明白他的宗教正在創造一個地獄。在書裡,我們無法確定魔是否存在,卻見識了人的各種惡行。就像直到今天,我們依然可以看到人們是如何把自己難以接受的人事物當作異端,然後用比惡魔還惡的方式來對待他們,並視自己是正義、是真理的代言。那種囿於成見拒絕理解的行徑,書中奉行聖托馬斯教誨的女院長傳述的明確:「千萬別相信惡魔,即使他們說的是真話。」*(中譯本p.148)

整個故事基本上都圍繞著「愛」這個主題,或者,我們可以加上另一個:「死亡」。關於後者,可能是因為馬奎斯的小說總是離不開它,於是我們很自然地便把死亡當作馬奎斯著作的一個重點。尤其像在這本書裡頭,夢境中吃完葡萄的死亡宣告是如此的強烈,作為讀者的我們實在很難無視它的存在。但無論如何,我還是無法完全同意「愛情必須結合孤寂、融入死亡」那樣的看法。透過馬奎斯的小說,我們可以感受到愛的必然孤寂。因為對每一個人來說,那在自身所滋生的愛都是獨一無二的,它既無從讓他人明白,也無法與他人分享(所以,真正的愛在他人眼中總是荒誕不羈、不可理喻。)醫師亞雷魯西歐瞭解這個道理,所以他只能反諷般的勸誡德勞拉「愛是違反自然的一種情緒,它迫使兩個陌生人受這種低賤又不健康的依賴所苦。」(中譯本p.250)不過如果愛同時也必須融入死亡,那我們就很難解釋為何馬奎斯說愛是人類歷史中比死亡更重要的議題。就我個人的觀點,對馬奎斯來說,或者,至少對寫作《關於愛與其他的惡魔》的馬奎斯來說,愛與死亡明顯的是兩回事。所以,透過故事中醫師的話語,馬奎斯甚至對西方基督教文化的死亡信仰提出了批判:

「你們的宗教是一種死亡宗教,它使你們勇敢並幸福地面對死亡⋯⋯我並不是這麼想的:我認為活著才是唯一重要的事。」(中譯本p.251)

關於愛,主角希拉與德勞拉之間的「我將把自己托給一個明知道終將失去和毀滅我的人」顯然毋庸置疑,但若僅僅如此,這世界未免過於貧瘠。侯爵的第二任妻子貝娜妲,因為對奴隸胡達士的愛,轉化成了發酵蜂蜜與巧克力的癮。是吧,臃腫、醜陋、糞便、臭屁,種種字眼或許讓讀者對她倒盡胃口,尤其她從不愛自己生下的女兒,更讓貝納妲幾乎成了反派角色。可當故事最後她的心境一披露,我們才明白讓她成為人和毀滅她這個人的,都是愛不是恨。一如因為害怕動物而放棄愛情的侯爵,直到他因為發現有可能失去女兒從而併發出對女兒的愛之後,他甚至願意接受他已經不再信仰的上帝透過祂僕人之手來為女兒驅魔。他其實一直活在不知覺的愛裡,而當他最後失去所有愛的慰藉時,活著和死去也就沒有多大的差別了。

就此,小女孩的頭髮成了最重要的象徵。縱使修道院的修女們把她的頭髮給剪光了,但因為有了愛,小女孩的身體雖然死了,頭髮卻如泡泡般地冒出,並以著每個月長一公分的長度持續了二百年。這些頭髮,當你的眼睛異常時,你有可能看到猶如女妖梅杜莎的一頭蛇髮;而當你正常了,愛了,即使閉上眼睛,看到的頭髮就會是像黃金河流一般。

好吧,其實從這本書的內容,我們很可以藉它來探討殖民、宗教、種族、性別、醫療與安樂死、婚姻與家庭、親子關係與教養,甚至是一匹馬死後是否值得葬在聖地等等問題。但說過這就是一塊磚,所以還是讓我們止於當故事的讀者附註即可。剩下的,只能說除非我們純粹就是想從書裡找到各種魔幻場景,否則,相對於名氣鼎盛的《百年孤寂》,我認為《關於愛與其他的惡魔》反而是一本可以親切接近馬奎斯的作品。至於有人說它的宿命形式有點像《預知死亡紀事》,我倒覺得它多了點人的意志。只是意志不一定能戰勝一切,愛也是。


(註)作者重新參照英譯本重新翻譯的句子,附上中譯本頁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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