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人士表示,美國飼養爬行類和兩棲類寵物的流行,催生了一場巨大的非法交易。許多動物以人工繁殖的名義合法販售,但事實上,牠們可能是從野外非法獵捕而來
印尼·雅加達——想找個新的寵物? 也許來點有異國情調的? 對許多消費者來說,爬蟲類和兩棲動物正是他們要找的:壁虎、蜥蜴、蟒蛇、樹蛙、蚺蛇、烏龜,還有各式各樣、五顏六色的動物任君挑選,還有一些動物極為罕見。
進口爬蟲類和兩棲動物於 1990 年代開始蔚為風潮,不僅是在美國,也包含歐洲和日本。自 2004 年至 2014 年,歐盟進口了將近 2,100 萬隻上述物種;在 2016 年,全美估計有 470 萬個家庭至少擁有一隻爬蟲類寵物。
然而據保育人士表示,這股熱潮也催生了規模龐大的非法交易。許多賣家聲稱他們所賣的爬蟲類寵物是人工繁殖、合法販賣的,但事實上,有許多是從野外非法捕捉而來,比例依品種各異,甚至有些品種幾乎都是野外抓的。
「只是規模大小的差異,而實際的規模相當龐大,遠超出人們意料,」英國牛津布魯克斯大學的人類學家文森·尼傑曼(Vincent Nijman)說道。「大多數保育人士都只關注可愛物種,但這些(爬蟲類)交易對環境、較不知名的動物數量影響甚鉅。」
2017 年夏天的一場會議上,《瀕臨絕種野生動植物國際貿易公約》(簡稱 CITES,於 1975 年簽訂的國際協約)列舉了18種很可能不是以人工繁殖出口的爬蟲和兩棲類動物。該公約意在約束野生動物貿易,確保貿易並未危害物種。遭點名的動物包括來自約旦的印度星龜、來自尼加拉瓜的紅眼樹蛙,以及來自加納和多哥的草原巨蜥。
「這幾個是我們認為必須緊急處理的明顯可疑案例,」CITES 的動物委員會主席馬席亞斯·洛徹(Mathias Loertsche)表示。「他們都至關重要。」
出口爬蟲類和其他外來動物並標榜為人工繁育的國家,不下數十個,但印尼格外引人注意。舉例而言,根據期刊《保育生物學》(Biological Conservation)上發表的一項研究顯示,每年從印尼出口的 5,000 多隻綠樹蟒中,至少有 80% 為非法野生動物獵捕,數量之多,幾乎掏空了某些島嶼的綠樹蟒群體。
早在 2006 年,任職於德國波恩動物研究中心「亞歷山大柯尼西博物館」的保育學家馬克·奧利亞(Mark Auliya),就曾在印尼針對 11 家已註冊的爬蟲類繁育機構進行調查。結果發現,除了其中一家之外,其他全都僅只「洗(野外抓來的)動物」這一項功能,此外別無他用。「在大多數機構中,都確實沒有人工繁育的證據,」奧利亞說。「而唯一有在做育種的一間,也只有針對機構中的一到三種物種進行繁育。」
在 CITES 列出的名單中,有五件牽涉到印尼,比例高於任何其他國家。現在,當地官員必須證明特定出口物種(如滑蛇鼠和帝汶巨蜥)確實為人工繁殖,否則 CITES 可能禁止這些動物的國際貿易。
「如果全球市場對一種棲息地非常小的物種產生需求,問題就大了。」奧利亞說。
單單 2016 年,印尼當局授權出口的人工繁育動物就超過 400 萬隻,其中大約有三分之二是壁虎。當地官員拒絕透露實際販賣出國的數量。根據尼傑曼和其他專家的說法,其中很多幾乎可以肯定是從野外捉來的。
比起建立育種機制,從野外獵捕動物更便宜且容易,對於像大壁虎(Tokay geckos)這樣的低利潤動物來說更是如此。由於這種動物的交易量之龐大,使得培育這類動物的投資不具有經濟效益。
一般的流程如下:村民捕捉森林和田野間的動物,賣給中間商,中間商把動物轉交給合法的爬蟲類農場。隨後,農場主便會設法取得政府文件,證明動物是由人工繁殖的。
在印尼和許多其他國家,非法野生動物貿易中最老練的販運者,從來都不需要「走私」任何東西。他們會申請許可證,然後將這些動物合法地送出國。
一段不舒服的旅程
許多合法的養殖場都在雅加達及周邊地區,但我發現,我最近造訪的兩間爬蟲類繁殖場都位於單純的市郊住宅區。
其中一間的車庫裡堆滿了鐵絲籠。貿易商的女兒前來應門,並告訴我她父親剛才出門。但當她打給父親,說有位記者來家裡要採訪他後,女兒隨即改口表示父親不知何時才會回家,可能要好幾天。抵達第二間繁殖場時,鄰居表示那間的確是「龜傢伙」的家。三名戰戰兢兢的服務人員前來接待,我們走過一排又一排整齊的白色水族箱,每一個裡頭都住著一隻綠樹蟒,排滿好幾面牆。
一對烏龜在陰暗的人工造景中爬行,幾隻巨蜥從水泥籠子裡盯著我,還有一隻肥胖的綠蛙蜷縮在室外水池的底部。工作人員拒絕讓我參觀廠區的其他部分,並表示由於沒有手機而無法聯繫老闆。
保育人士認為,以現有合法繁育場的數量,要產生如此大量的爬蟲類出口幾乎不可能。舉例而言,在過去幾年裡,印尼每年授權給這些公司出口約 300 萬隻人工繁殖的大壁虎。
野生捕捉的壁虎只需要幾分錢就能買到。但據尼傑曼估計,若要培育 100 萬隻壁虎,貿易商就得準備雌雄壁虎各 14 萬隻、3 萬個孵化容器、11 萬 2,000 個飼養箱和數百名員工。如果要在單一廠區中完成這些,廠區得有「飛機庫那麼大」。
「是的,理論上可行,」他補充道。「但我還沒看過有這種養殖場存在的證據。」
一旦野生獵捕的動物被運出國,只要有文件背書為人工繁殖,像美國等進口國的官方機關幾乎別無選擇,只能接受。
「走私販子滲入合法交易多年,」美國魚類和野生動物管理局的一位資深專家説,因為擔心監管人員的報復,他要求匿名受訪。「這些動物以報關貨物的形式出現在這裡,我們對此無能為力。」
該官員表示,雖然海關人員可以挑戰許可證的合法性,但他們申訴成功的機率很低。這些案件既費時又困難,而且檢察官都不想處理這類案件。
「野生動物檢查人員打開這些箱子,看到一大群受虐而驚恐的、約 20 到 30 歲的烏龜,文件上卻寫著他們是在 2016 年時由人工繁殖,」該官員說道。「但他們因為主管壓力,必須蓋上通關章並放行。」
一場法律挑戰
這個問題很大程度上,是濫用 CITES 公約本身所致。該條約禁止瀕臨絕種的物種進行跨境商業貿易,除非是人工繁殖。
這些規則適用於國際寵物貿易,關係到許多發展中國家的重要收入。出口國的官員每年都會為數以百萬計的人工繁殖動物配額,包括鳥類、兩棲類、小型哺乳類、昆蟲和珊瑚等。其中許多物種在國內受到保護,而相關貿易則由 CITES 條約管制。
爬蟲類特別受歡迎。慕尼黑非營利保育組織 Pro Wildlife 聯合創始人珊卓·奧瑟(Sandra Altherr)提到,收藏家往往對他們的動物收藏有近乎狂熱的愛,並且願意為此砸大錢,尤其是稀有標本。
悖德的貿易商深知,蛇、蜥蜴和海龜不是西方國家執法和海關官員的優先關注對象。「冷血的爬蟲類沒有毛茸茸的毛皮,包括政客在內的廣大群眾對牠們沒興趣,」奧瑟說。 「然而,這其中存在巨大而危險的漏洞,讓稀有品種的交易通路大開。」
此外,許多外來寵物來自於開發中國家,在地政府可能缺乏專業知識、動機或資源來核實出口物種是否為人工繁殖。
「連我們在美國的資源都不多了,發展中國家的資源比我們更少,」魚類和野生動物管理局的高級特務菲特·索芬亞(Phet Souphanya)說。「這其中也有貪污問題,總是有人在收賄。」
一旦進口,外來寵物就能以合法途徑銷售或再出口。「那些參與野生動物走私的販子熟知裡裡外外的漏洞,」克里斯·薛佛(Chris Shepherd)說,他是非營利組織「監控」(Monitor)的執行長,該組織致力於減少非法和非永續野生動物交易。「他們很清楚執法單位施展不開,也深知保育政策無法在一夕間推動成功。」
加州州立大學多明格斯山分校的助理教授馬利·帕拉迪尼(Marie Palladini)表示,美國政府必須從法律上證明這些動物不是人工繁殖的,而這要舉證「極為困難」。
1990 年代初期,帕拉迪尼在魚類和野生動物管理局擔任田野特務,協助調查以人工繁殖名義走私進入美國的蟒蛇,原產地來自巴布亞紐幾內亞。
美國進口商最終被起訴,卻也是耗費兩年徹查作業換來的勝利,同時也多虧了出口方有意合作。
然而索芬亞說,許多國家甚至不會回覆美方人員的詢問。有時候,為可疑運輸做擔保的,是出口國的官員,而美方人員沒有追索權。
「如果對方一口他們咬定手上許可取得過程是正當的,我們不可能說『嘿,你們搞錯了。』」他說。「這件事很難證明。」
警告訊號
即使無法證明,也可能有其他跡象表明這些動物是在野外捕捉的。
某些以人工繁殖名義出售的動物,出名地難以誘導繁殖。例如過去數十年來,世界各地領先的動物園成功繁育的針鼴就不到 50 隻。(針鼴是一種類似刺蝟的奇怪哺乳類卵生動物。)
然而在 2016 年,印尼官方允許位於雅加達的 PT Alam Nusantara 公司,出口 45 隻「人工繁殖」的針鼴。據 FWS 的紀錄顯示,該出口商早在 2011 年就開始向美國輸出「人工繁殖」的針鼴。
尼傑曼說,這些針鼴能出現在配額清單上,顯示交易商參與了配額的訂定。
在他看來,「實際參與過這些會議後,這種場合感覺更像是三方間的協商:貿易商想要什麼、區域林務部門可以提供什麼,以及科學單位認為的可接受範圍到哪裡。」
他繼續補充道,因此印尼的人工繁殖動物許可清單經常是混亂且不合邏輯的。例如,瑞氏樹巨蜥和帝汶巨蜥突然出現在印尼 2015 年的出口許可清單上,直到隔年才刪除。
「投入多年時間來培育特定物種,然後又突然不再出口該物種而改為出口其他物種,這是很不合理的。」尼傑曼表示。
有其他更可能的解釋嗎?「新加入的物種代表了對稀有動物的新需求。」尼傑曼如此認為。也就是說,交易者收到了訂單需求,遊說官員將該物種加到許可清單中,試圖在野外捕捉,接著出口——然後一再繼續。
根據雅加達附近一個爬行動物養殖場 CV Terraria 老闆阿德里·塔斯馬(Adri Tasma)的說法,貿易商憑據印尼的 CITES 相關當局所設下的永續、負責任的配額來行事。
塔斯馬專門繁育綠樹蟒,而在 2016 年,他獲許出口的數量高達 2,000 條。但當局還授權他販賣另外 56 種動物,其中包括極度瀕危的蘇拉威西葉龜和罕見的三色巨蜥。
塔斯馬說,他不知道為什麼政府允許他出口這些動物,卻不能在國內販賣,並補充說他沒有繁殖培育這些動物的執照。
(CITES 貿易數據庫顯示,這些物種於 2016 年從印尼出口到美國,但沒有列出涉案公司的名稱。)
印尼環境和林務局人工育種主管普拉瑪·威爾辛納(Prama Wirasena)聲稱,印尼的配額清單受到嚴格監管,並以科學數據為基礎。
他說,區域林務官員每個月都會拜訪繁殖場計算成年物種,這些數據就是用來訂定出口配額的依據,並確保這些數字是合理的。「我們確信有『洗動物』的案例,但不超過整體的 10%。」威爾辛納說。
但最近一份刊登在《保育生物學》的研究表明,實際數字應該高得多。研究作者發現,在印尼共訂定 129 種物種的配額,而其中高達 99 種的配額,是基於生物學統計上都是不可能出現的數量計算而得。
威爾辛納反對,認為該研究作者使用的數據品質低落,並且計算有誤。但他的同僚有別的說法。
「我知道有時貿易商會賄賂我的員工。」自然資源和生態系保護總監維蘭託(Wiranto)說。(和許多印尼人一樣,他只有名字,沒有姓氏。)
最近升官的維蘭托表示,他希望推動改革,建立起更強大的監控系統,將未申報的繁殖場也納入稽核、引入防貪腐措施,並與美國等進口國合作調查。
「我們正在從過去的錯誤中學習,所以未來我們不會重蹈覆轍,」他說。 「最重要的是讓野生動物留在牠們的棲息地。」
鼓勵合法獵捕?
凡達·菲爾博-布朗(Vanda Felbab-Brown)是智庫布魯金斯學會的資深研究員,同時也是《瀕危物種市場》(The Extinction Market,暫譯)的作者,她表示除非能從系統上完全杜絕違法者的操作空間,否則不會有顯著改變。
「這樣一來,你就可以讓育種人彼此競爭,促進更好的行為,」她說。「那些表現較佳的人可以獲得更大的市場,並且獲利。」
並非所有人都認為獵捕野生爬蟲類的失控是個問題。一些貿易商聲稱,在某些情況下獵捕野生動物反而對該物種來說是好事。例如鬃獅蜥就是美國最常見的販售蜥蜴,而這些在美國目前是由人工繁殖的鬃獅蜥,很可能全都是從澳洲走私而來的後代。這些後代也許避免了該物種從野外絕跡。
部分科學家也認為,寵物交易對許多物種的影響可以忽略不計。
「以印尼的狀況來說,那裡有極大量的蛇和爬蟲類,而多數物種的養殖場非法交易問題,並沒有對群體產生負面影響。」雪梨大學的爬蟲學家丹尼爾·那圖奇(Daniel Natusch)說。
他在印尼進行的一項研究顯示,儘管蟒蛇持續被獵捕和銷售,但二十年來其規模和數量維持不變。因此他總結,相關獵捕可能是可永續的。
奧利亞強調,寵物貿易中大多數被抓來的物種都沒有經過類似的分析,此間並且存在「巨大的科學不確定性」,因此無法斷定野生獵捕會帶來什麼樣的影響。
但那圖奇指出:「只因為我們沒有相關數據,不代表這樣的做法是非永續的。」最近,他呼籲印尼推動法案,在有控管的狀況下合法獵捕特定物種,而非人工繁殖。該提議在保育學家奧利亞看來「極度不切實際而且動機可疑。」
即使有些物種可以永續地從野外獵得,保育也只是其中一部分的問題。公然濫用 CITES 可能會破壞公約的完整性,並損害其約束永續貿易的能力。「這是對國際公約的嘲弄。」薛佛說。
然而,在放慢野生動物盜獵腳步的行動中,開發中國家並非單方的咎責對象。「我們不能手指著亞洲和非洲,」亞瑟說,「卻忽略我們是最主要的進口國。」
圖:Kikuo Johnson / The New York Tim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