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隨《中國有嘻哈》成為熱門話題,有越來越多人開始關注 Hip-Hop 文化。Hip-Hop 從字面上來看,Hip 是臀部,Hop 是跳躍,放在一起就是輕扭擺臀,早期在貧民窟的黑人都在街頭舉辦派對玩樂、唱歌、跳舞來打發時間。某天,在一場熱鬧的派對上,DJ 阿非利加‧班巴塔(Afrika Bambaataa)隨口說了一句「Let’s Hip-Hop!」沒想到這樣的文化便就此命名。我們現在說的 Hip-Hop 文化是一種巨大的概念,包含街舞、饒舌音樂、DJ、塗鴉,以及那些寬大的運動服、金鍊子和「Yo yo! What’s up?」的口語習慣。總之,Hip-Hop 指的其實就是黑人的生活方式,是一場從美國貧民窟興起的次文化運動。
在歷史長河中,Hip-Hop 不斷發生變化,而這種變化並非發生在單一方面。從音樂到音樂人本身,總在接受著某一時代所特有的印記,這其中最明顯的就是穿衣風格。傑莫爾‧沙巴斯(Jamel Shabazz)是一位紐約布魯克林土生土長的黑人攝影師,他長期從事街頭攝影工作,對於 Hip-Hop 給予很大的關注。他曾說:「紐約的迪蘭西果園街(Delancey Orchard)是 70 年代黑人最常出沒的地區,這些活躍在街頭的人們儘管沒有昂貴的車和房子,但是他們擁有最棒的穿衣風格。當他們穿出屬於自己的衣服,他們就是王者。」
有趣的是,美國電視製作人薩恰‧詹金斯(Sacha Jenkins)透過紀錄片《嘻哈時尚》(Fresh Dressed),剖析了今天的 Hip-Hop 衣著文化。詹金斯表示,Hip-Hop 在物質主義影響之下已逐漸改變,如今有越來越多饒舌歌手似乎更熱衷推廣時尚,他們站在舞台上嘴裡說唱著 Gucci 或 Balmain 這樣的高級時裝,以《中國有嘻哈》為例,PG ONE 在 Diss(註 1)所有選手時仍然不忘「I got Gucci flow」,而歌詞往往能說明他們的態度。
然而,在這個 A$AP Rocky 能為 Dior Homme 拍廣告的時代,你很容易忘記時尚花了多長時間才願意接納 Hip-Hop。1982 年,以惡搞高級時裝品牌出名的設計師戴普‧丹(Dapper Dan)在紐約 Harlem 125 號開了一間惡名昭彰的精品店,設計風格誇張,服裝上充斥著 Louis Vuitton、Gucci 和 Versace 的假 Logo。你可以將丹的設計視為一種將時尚變相融入街頭文化的方式,然而這種融入的山寨手法,顯然並不能被時尚界認可。Louis Vuitton 和 Gucci 都曾提起訴訟,使服裝店最終遭受了被查封的命運。丹的解釋很直接:「我從未想過它會引起那麼大的轟動,我只是想把自己設計的衣服提供給朋友、我的黑人同胞和鄰居。」 然而,近期 Gucci 卻在 2018 春夏系列中明目張膽地複製了戴普‧丹的泡泡袖皮草夾克。在隨後《紐約時報》的採訪中,Gucci 還回應稱這是亞歷山德羅‧米凱萊(Alessandro Michele)在向戴普‧丹致敬,但若沒有經過美妙的轉化手法,這就不只是單純的文化取樣,而是抄襲。
重新回顧過去,眼下當紅的 Hip-Hop 風格是否還有特殊的意義存在?在《嘻哈時尚》中,詹金斯採訪了曾任 Louis Vuitton 男裝總監的雅各布‧喬丹(Jacob Jordan) ,面對這種現象他提出:「無論現在的你穿成什麼風格,事實上它們早就失去了原來的文化基礎,對我們來說並不意味著什麼。」 風格,作為一種視覺語言,它的確會對外表達你的地位與身價,以及你所嚮往的生活方式。但是,我們都知道,當 Hip-Hop 成為品牌的靈感來源時,它就必須迎合巨大消費群體的胃口,脫離最初貧苦的土壤,就像 YEEZY(註 2)展現更多的只是一種衣衫襤褸的奢侈形象。
註 1:意指用 Hip-Hop 挑釁或批評對方。
註 2:愛迪達與美國饒舌歌手肯伊‧威斯特(Kanye West)合作的系列服飾與鞋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