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裙子的男孩們

每個孩子呱呱墜地後沒多久,便被服裝切成性別的二元世界,逐一加諸前人遺留的規訓和框架,但每個孩子可能都是一個「獨立的星球」。一本《穿裙子的男孩》繪本,一度有家長質疑「鼓勵變裝」 而在國小圖書館暫停借閱,引發社會激辯,反映出台灣社會對性取向(Sexual Orientation)、性別認同(Gender Identity)非主流者的概念仍模糊不清;然而最新醫學研究及世界衛生組織(WHO)皆已明確定義:這些其實不是疾病,他們需要的並不是「治療」,而是「理解」。《報導者》希望藉由 4 名性別認同各種光譜與變裝欲者的真實故事,帶大家進入這些人心裡的風貌,從理解「不同」開始,消弭「不安」帶來的各種傷害

基地女王——為「雙帳號姊妹」架設心靈衣櫃

姓名:小妤
年齡:33 歲
職業:偽娘基地老闆娘

「性別不是二元,是流動的。」 

我們這裡有兩種人:一成是動變性手術的、九成是 CD(Cross Dresser,變裝者),她們都是「雙帳號人生」,就像網路帳號一樣,下班後從男性「登出」,就來這裡換個帳號再「登入」成女性,大家換裝後出門一起逛街。逛完了,再回到這裡「登出」換回原本的男裝,「登入」本尊的帳號,繼續過日子。

這些「雙帳號」的朋友,她們需要的不只是一個可以換裝的空間,更是一個讓她們「做自己」的家。跨性別這個圈子裡,五成以上都有些許憂鬱症,兩、三成到嚴重憂鬱症的程度,還有人自閉症、智力低落。她們來找我諮詢、聊天,我常常同時 3 個聊天視窗開在那邊,一聊就是一整晚,長篇開導。

跨性別沒那麼容易,家人要支持、手術要錢。有些人很幸運,跨過去了;但更多的人可能是不想跨、或跨不過去的,情況就會很辛苦,她們會到我這邊來,我給她們的不只是一個衣櫃的空間而已,也包括了心靈的空間。

而我,是一個「偽娘基地」的老闆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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偽娘基地負責人小妤。(攝影 / 余志偉)

很多人問我為何要把這裡叫「偽娘基地」,很簡單,因為來我這邊的人大部分都是「偽娘」(註 1)。它只是一個詞,來這邊的人不一定是跨性別者,但原生性別都是男生,最大的共通點是「不敢曝光」,每個人都有一個自己的故事,但是「壞的」部分比較多。會經營這個基地很簡單,因為我自己也是這樣一路走過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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偽娘基地提供姊妹們放鬆的裝扮、談心的空間。 (攝影 / 余志偉)

太可愛:
好想穿上白襪子和蓬蓬裙呀

我家住新北市蘆洲,爸爸開設計公司、媽媽是家庭主婦,有一個弟弟,但很早就離開台灣生活,和我相處時間不長。我的本名很陽剛,但個性卻很溫和,沒有一般男生的「鬥性」。大概也是因為這樣,小時候男生看到我常跟女生玩在一起、有說有笑的,就會過來把我狠狠揍一頓。我在霸凌中成長。

有件事情我印象很深刻,應該是小學二、三年級的事情,當時坐在我旁邊的女生穿了一雙漂亮的白色襪子,上面有蝴蝶結和蕾絲,搭配蓬蓬裙,好可愛呀!我情不自禁就伸手拉了一下她的襪子,小女生當場嚇哭,老師把我念了一頓,老師可能覺得只是小朋友惡作劇,不以為意,但他不知道我內心其實好想穿上那樣可愛的衣服。

國中時,開始偷穿媽媽的衣服、偷用她的化妝品。還有一次,我擦上指甲油被表妹發現,她狂笑我是「變態」。從小只要稍微露出自己「女生」的特質,就有不好的經驗,讓我愈來愈懂得如何去「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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偽娘基地老闆娘小妤曾經很會隱藏自己「女生」的一面。 (攝影 / 余志偉)

高中時我念的是一間私立高職,那個階段是我人生中最男性化的時候。住在男生宿舍,每天跟當兵一樣,從起床、上課到睡覺學校都嚴格管理,忙到幾乎沒有自己的時間,也沒心思去想要不要「當女生」這件事情。

因為其他同學沒在念書,我的成績都排前幾名,後來靠著全國網頁設計比賽得獎,保送到屏東科技大學。從高中那個封閉的環境進入開放的大學校園,好像從水底浮出水面,大吸一口空氣一樣,第一次覺得自由這麼美好。我開始像變個人似的,人來瘋,到處參加社團、打棒球,甚至也交了我人生第一個女朋友。

當時,網路剛開始出現,我上網做心理測驗,不管怎麼測,結果都說我適合變性,但當時社會氛圍下,想變性是一種病,連我自己都覺得:「我一定是有病。」但也多虧有網路,我可以自由自在上網購物,才能第一次開始買自己喜歡的女裝來穿。

有一次,同居的女友出門後忘了拿東西折回家來,剛好看到穿著完整女裝的我。當時,我腦袋一片空白,趕忙躲進廁所,我緊張地問她:「我這樣(穿女裝)會不會很奇怪?」她竟然說:「不會啊,你喜歡穿就穿,很漂亮。」我先放下心來,但隨即湧上來的卻是強大的罪惡感,畢竟我騙了她 3 年。

女友其實是把我當成異性戀男生在看,第一時間我沒跟她講明白,因為我當時還沒有百分之百確定,自己的(性別)定位在哪?兩人還是繼續在一起。交往 5 年後,女友曾開口向我求婚,要我娶她,但我真的無法給她什麼承諾。大學畢業後,自然就分開了。

新體悟:
生命短暫,開始經營基地

初入社會時,我做過旅行社業務的工作,但主管都會要求我們用話術讓客戶掏錢出來,我不喜歡、也做不到,後來就離職了。我媽問我:「究竟想要做什麼?」我想了想,覺得自己還滿喜歡動物的,就找了一份寵物店的打工,被老闆派去貓舍、就是「繁殖場」工作,這意外開啟了我對生命的體悟。

貓舍的工作每天睜開眼睛就只有貓和大便,除了一直剷貓砂外,還要幫貓接生。當我把小貓從母貓子宮拉出來,讓母貓跟小貓都能活著,這成就感真的很大。因為每天獨自一個人生活和工作,那段期間我靜下心來思考很多生老病死的問題。你問我最大的體悟嗎?就是「生命短暫」。這些貓咪還沒生下來之前就被標價,這一隻配那一隻值多少錢,這很荒謬。人也是,像是「你兒子以後長大要當醫師」這種說法,一樣荒謬。

一個人生活的好處就是,我可以穿女裝出門也沒人管。那時,我已經跟幾位網路上認識的「圈內」姊妹共租小房子,把我們買的女裝都放在那邊,算是我們的小天地。但空間真的太擠了,所以後來萌生搞一個「基地」的想法,有需要的姊妹們可以一起來換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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偽娘基地負責人小妤。(攝影 / 余志偉)

開始經營基地後,房租、水電費都要錢,勢必還得找另一份工作支撐。還好我有一個 CD 的好姊妹,他們家企業做很大,在三創生活園區有個形象店,找我去他們店裡當櫃檯。這份工作讓我很有成就感的是,它讓我第一次以女裝面貌出現在職場。

同事們都知道我的「狀況」,但還是會遇到結帳時被客人冷眼以待,或是遇到以前的熟人來買東西時,驚訝我「怎麼變成女生」的尷尬狀況。我覺得,最大問題還是要面對自己的身分,我的行為舉止如何能讓客人感覺輕鬆,也是我自己在拿捏的分寸。

談家人:
我是女友的「禮物」、媽媽的「仙丹」

後來,我在 PTT 上認識了現在的女友,她是雙性戀,就喜歡生理男、心理女的對象,我對她來說像是「上天掉下來的禮物」,被約出來見面的第一天我就「被告白」了。現在的她,就是我生命中的「另一半」,若沒有女友一路上在精神和經濟上的大力支持,我和「偽娘基地」可能都不會存活下來。

但我在三創上班和開設「基地」的事,家人都不知情。我家裡的經濟狀況一直不好,有一天,突然接到我媽打來的電話,說受不了經濟壓力,吞了一整瓶安眠藥要自殺。

我對我媽說:「媽,妳要死可以,但妳打個電話就要交代後事,這樣很沒誠意耶!」後來半哄半騙去把她從家裡接出來,當下我心裡也突然一緊,擔心媽媽真的突然離開,卻都還不知道自己孩子的真實狀況。我決定要跟她「坦白」,我對她說:「媽,其實我從小就得了一種怪病,醫師都說治不好,這病就叫做『性別認同障礙』,妳這樣聽懂嗎?」

沒想到,好不容易鼓起勇氣講了出來,我媽竟然在我「關鍵字」講出來的時候,安眠藥的藥效發作,昏過去了。

我立刻把車開到亞東醫院去急救,她昏迷了一天多之後才恢復意識。醒來後,我把我手機裡的穿女裝的照片都給她看,我在三創的工作、偽娘基地、還有剛交往不久女友的事情都跟她說。我為了激起媽媽求生的意志,故意對她說:「人生其實沒有什麼過不了的事情,坦白講,妳要死,我比妳更想死!」

和很多跨性別者的父母一樣,我媽劈頭就問:「你有吸毒嗎?」、「你是人妖嗎?」、「你要變性嗎?」⋯⋯後來我帶她到基地來看,沒想到,媽媽反而從震驚變成愧疚,問我:「是媽媽少做了什麼,才讓你變成這樣嗎?」我對她說:「媽,就是妳教得太好了,所以我才能一直都『藏』得很好。」

我媽可能有聽懂吧,後來她開始好奇我所有的一切。其實無知才會造成恐懼,媽媽瞭解了之後,也能慢慢接受我這個「從兒子變成的女兒」。後來甚至去跟我的叔叔、阿姨、嬸嬸們到處宣傳「我現在有個女兒」,還強迫我要出席家族聚會。不過,這對我來說算好事吧,現在在親戚面前不用再演戲了。

許個願:
多一點「偽娘基地」,可能少一些社會新聞

外界常會用「靈魂裝錯軀殼」來形容我們跨性別的人,但這說法是對我們的誤解,性別本來就不是二元的,而是一個流動的概念。這就跟玩電動遊戲一樣,有人玩遊戲喜歡挑戰最短時間、拿到全成就;有人只要有破關就可以了;也有人根本不用破關,單純想享受遊戲的樂趣。

我除了有吃女性荷爾蒙外,其他連整形手術都沒去做。雖然曾經在大學階段非常嚮往動 SRS 手術(Sex Reassignment Surgery,性別重置手術,也就是俗稱的變性手術)。想變成一個「完整的女人」,現在卻沒這麼想動刀了。因為目前的生活已經滿足我任何需求,社會上也不會對我針鋒相對,除了偶爾客服打電話來還是會說「先生你好」以外,生活沒什麼不方便。現在的生活狀態,我打 60 分。

何況,我還有一群「偽娘姊妹」陪伴。我的偽娘基地有 20 幾位會員,每位會員都有一個專屬衣櫃,24 小時都可以自由進出。會員年齡從 20 歲到 50 幾歲,身分從室內設計師、電腦工程師、軍人、警察到大學教授都有,其實就像是社會的縮影。

對我來說,她們並不是「客人」,而是「家人」。這裡就像是實踐多元成家的概念一樣,既是一個迷你的社會,也是廣義的大家庭,所有形態的偽娘、CD、跨性別的人,我都非常歡迎。

有時候看新聞,不時會出現「變態男偷女內衣」或是「當不成女生,少年跳樓輕生」的事情,其實這些人可能都只是缺少一個「出口」而已。我常在想,如果有多一點像「偽娘基地」這樣的地方,台灣的社會案件或許會少一點,也不會再出現「葉永鋕事件」這樣的悲劇。


註1:偽娘一詞源自於日本動漫界,指稱容貌打扮穿著像是女性的生理男性。

大奶大叔——每一次穿搭女裝,就像攻克一座高山

姓名:大奶酥
年齡:41 歲
職業:保全

「女裝的我,才是完全體。」

我身高 184 公分,體重 66 公斤,是個愛穿女裝的 41 歲大叔;因為又愛穿大假奶,所以自稱「大奶酥」。

4 套義乳:
再重再累也願意

談到奶,我自有一套「奶經」。我的義乳都是上淘寶買的,便宜的一千多元,鬆垮垮不能外露,一看就知道是假的;貴的就一萬多元,露出來跟真的一樣,觸感也好。義乳我一共有 4 套,有 D、有 G、有 H,還有最大的 L 罩杯,光重量就 5 公斤了,看起來嚇死人,穿起來更是累死人。你看我平常波濤洶湧,外表光鮮亮麗,裡面早就汗流浹背了,因為那個假奶其實很重,掛在身上像背包包一樣;所以我最常穿 H 罩杯,2,800 克,跟我膚色接近,重量也 OK,重點是看起來很美。

一定要這麼大,是因為我覺得要「物盡其用」。都要穿了,穿小罩杯多沒意思,要做就要做到底。何況為了美美的拍照,我不只要把雞雞硬塞在兩腿中間,還得刻意節食讓肚子平整,這樣才能凸顯我的優勢:逆天的腰和豐滿的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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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奶酥 36 歲以前一直把變裝的念頭深埋在心裡。 (攝影 / 余志偉)

記得今年有一張我穿黑色洋裝的照片,印象很深刻,那裙子中間鏤空透明,隱約透露出兩顆酥胸還有大腿曲線。哇,我很滿意,那可是我一戰成名的成名照。

為了擺放我的衣物,我還特地在外面租了個人倉庫,裡頭是滿滿一整櫃的女裝。我的變裝,則通常從戴 15 mm 的放大片開始;化妝、搭配、穿假奶,到穿上高跟鞋、戴上飾品那一刻才算完工。裡頭光化妝起碼就要花 40 分鐘,因為我很不會戴假睫毛,租的個人倉庫小小的,光線又不足,常常戳來戳去也不知道戴好了沒,照鏡子一看才發現弄得歪七扭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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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扮者大奶酥。(攝影 / 余志偉)

搭配,則要看當天靈感如何。我就曾在 5 坪不到的倉庫裡站了半天,眼前是上千件女裝和上百雙高跟鞋,那倉庫每 15 分鐘熄燈一次,得特地走到 10 多公尺的感應處揮手才能重新開燈。為了穿搭,光那一天我就來回走了幾十次。

不累嗎?累啊,當然很累,可是我平常都在保全業上班,只有週末的時候才能隨心所欲地變成這個完全不同身分的人,暫時脫離現實世界,喘一口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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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扮者大奶酥。(攝影 / 余志偉)

4 年變裝:
家人寧願我「好好當同志」

4 年來,我花了起碼 30 萬元東買西買,櫃子裡的女裝、配件加上高跟鞋超過千件,男裝款式卻還停留在 20 多年前。那麼多裝備,是因為穿上女裝的時候,就好像內心的小宇宙爆發,有了出口。

我說,每一個男生都有喜歡過女裝的時候吧?10 歲的時候,我就是那個偷穿媽媽衣服的小男孩,因為女裝的質料、觸感,甚至裙子的線條設計都讓我著迷;但那只是個內心的小祕密,一直藏到了 20 幾歲,出社會我才買了自己的高跟鞋。可惜,一被媽媽發現,她就把鞋子拿去丟了。

因為穿女裝這件事,一直不斷反覆觸動家裡的敏感神經。

還記得有一次弟弟跟我說:「我不在乎你做什麼,但我不希望你變裝讓父母感到困擾。」他可能真的覺得,家庭氣氛因為我穿女裝而更加緊繃了吧!因為我爸媽很傳統,他們認為,男生就應該要有男生的樣子。

在變裝的這段過程中,我一度有半年時間住在家裡,裝備也都在家裡,理所當然地在家裡換裝。那段時間還上很多次新聞,我想爸媽跟我都是心照不宣吧,拿我沒辦法的樣子;但有一次,我媽看到了我 LINE 上的變裝照片,開始激烈地反對,是上演傳統連續劇那種劇碼喔,哀求我不要這樣做。

就算彼此曾一同坐在餐桌上,試圖理性討論,他們的結論卻都是「寧願你好好的『當同性戀』」,或「給錢讓你去做變性手術」。但其實我還是喜歡女生的,不是同性戀、也不是同志,更不想一輩子當女生;變裝只是我的興趣,就跟爬山一樣,爬的過程很累,但登頂的那一刻,就會覺得什麼都值得了,變裝也是一樣。

到底我還是叛逆吧,覺得他們無法接受,後來就搬出去了,自己租屋,自己變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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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扮者大奶酥。(攝影 / 余志偉)

30 多歲的叛逆:
小宇宙爆發,讓憂鬱有出口

回顧這 4 年,我也不是一開始就穿得那麼誇張豪放。

變裝前我曾有過幾段不錯的戀情,但很奇妙,在和女性交往的過程中,變裝的念頭不曾萌發。感情破碎後,接連工作又遇到很大的瓶頸,穿女裝的念頭開始不斷浮現在心裡。

為什麼會這樣?或許要問精神科醫師才知道吧?我自己也不明白。總之,30多歲、戀情告終的我,想追的女生追不到,又被調到三班制的空缺上。工時拉長、早中晚不斷交互輪替,導致我生理作息大亂,情緒盪到谷底,每天陷入憂鬱之中。

那時腦子不斷冒出「乾脆穿女裝去拍個藝術沙龍照吧!」的想法。照片拍了,一換上絲襪和裙子,卻讓過去深埋心中的祕密突然有了出口,自此穿女裝的欲望一發不可收拾,成為我的宣洩情緒和寄託的工具。於是,我開始會在三更半夜戴口罩出門,換好女裝在到河堤、公園自拍,或在 KTV 包廂換上情趣衣物大聲唱歌。

一開始躲在夜色的掩護中,是因為我不習慣面對四面八方投射來的異樣眼光。不好的經驗太多,有一次我待在星巴克喝咖啡直播,結果竟因扮女裝被投訴,一次來了 3 個警察,2 女 1 男,還特地帶了一件警用外套。女警好聲勸我將胸部蓋上,男警則打開密錄器,理直氣壯地說要帶我回派出所,只因為我「讓人不舒服」。

這話什麼意思?我當然氣得受不了,回他一句:「如果我覺得你很醜,讓人不舒服,請問這樣你也要被請回派出所嗎?」男警語塞。事情過了,社會的排斥卻讓我留下極深的印象。

40 多歲的願望:
那些衣服不用再藏倉庫裡

難過歸難過,但穿女裝的我,並沒有在黑夜裡停留太久。3 年多前,我第一次試著在大白天拿下口罩,以女裝扮相示人,路人的耳語果然和陽光一樣刺眼,常有人罵我人妖或變態。恨得牙癢癢的我,大概是反骨個性使然吧,別人愈罵我就愈要穿;別人愈不想我怎麼做,我就愈要怎麼做。就這樣,愈穿愈大膽,開始挑戰連一般女性都不敢嘗試的性感裝扮。

露背裝、透視裝、死庫水(註 2),樣樣都挑戰;我也把每次的穿搭成果分享在臉書上,結果大受歡迎,很多人跑來按讚或傳訊息稱讚我的身材,現在有超過 9 萬個人追蹤我了,但我最在意的還是自己。從夜晚、陰暗的迷你倉庫走向燦爛的向陽處,換上女裝的我更愛微笑,總是帶著愉快的心情準備演出,街頭就是我的舞台。

那一刻我才瞭解,換裝完的自己才是「完成體」,36 歲以前深埋在大叔心內的變裝種子,徹底萌芽了。我只是穿上我愛的衣服,就算得常常面對周遭的眼光,幽默以對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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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奶酥認為有女裝的自己才是完全體。 (攝影 / 余志偉)

就像前陣子我騎車在西門町,那天穿得很性感,後照鏡裡就一直有一輛機車跟著。紅燈了,他直接停在我旁邊,直白問我:「要打砲嗎?」我不敢回他,因為我怕我一說話就穿幫,那就不是被拉進草叢強姦,而是被拉進草叢痛打一頓,哈哈。

比較能坦誠面對自己後,我開始在各種地方、以不同服裝風格來「解成就」。第一次女裝看電影、女裝逛街,甚至女裝上武嶺、參加路跑和時裝週等,透過這些歷程一點一點突破自己的極限。

但我 41 歲了,每次變裝,得花兩個小時梳化、再花一小時通勤;縱然衣櫃裡還有好多衣服還沒穿搭過,許多衣物也捨不得丟,但始終沒有獲得支持,做這個身分的自己,真的很辛苦。就像天下沒有不散的筵席,我的女裝變裝之旅就像一齣戲,有高潮也有迭起,當然也有下戲的那一刻。

我也很希望能長長久久地待在這個女裝的身分中,但現實狀況就是不允許,家人也不支持。如果有一天,我的女裝能不用再放在倉庫,在家裡就隨時可以變裝,那該有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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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扮者大奶酥。(攝影 / 余志偉)

註2:指日本學校泳裝的女生裝,源自日語中「スクール水著」的縮寫「スク水」的中文音譯。

朝向去病化的理解——當精神醫學遇見跨性別

從性偏差、心性障礙、性別認同障礙到性別不安,跨性別或性取向非主流者 50 年來不斷地被更換「病名」。從我們報導的「基地女王」、「魔法姑娘」、「童話公主」到「大奶大叔」故事裡,每一個曾經在孩童時期流露出異裝欲望,或展現非生理性別氣質的「穿裙男孩」,成長歷程都傷痕累累或隱身幽暗。

如今,醫學界還他們一個「遲來的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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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性別者予熙。(攝影 / 余志偉)

2019 年,世界衛生組織將實施最新一版的《國際疾病分類標準》(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Diseases, ICD),也就是 ICD-11。其中最受矚目的,是將「易性症」(Transsexualism)更改名稱為「性別不一致 」(Gender Incongruence),並且從「精神和行為障礙」(Mental and Behavioural Disorders)章節中去除,改列為「性健康」(Sex Health)的新範疇。

這意謂著,變性或跨性別不再被視為精神異常,而只是純粹的醫療問題。

此番改動背後的理由,依據的是國際上第一份針對跨性別者的實證研究〈Removing transgender identity from the classification of mental disorders : a Mexican field study for ICD-11〉,於 2016 年 7 月發表在頂級醫學期刊《刺胳針》(The Lancet)。

以墨西哥為調查的田野場域,該份報告總共訪談了 250 位跨性別成人,結果顯示,雖然大部分人在青少年成長時期都曾感到痛苦,在工作、家庭或學校經歷障礙(dysfunction),然而這些問題大多源自外部因素:他們如何被對待——社會排除或暴力攻擊,而非自身的性別認同。

此一結論充分支持在精神疾病分類中,移除跨性別相關議題,也象徵著身為跨性別者同時又被診斷為精神疾病的「雙重污名」,從此移除。

診斷標準改變,
反映人類面對異常的動態過程

「滿多家長碰到孩子有變性或同志狀況還是會帶來醫院,會說你可不可以『矯正』他,很直覺覺得怎麼會跟我們不一樣?那應該就是一個病吧!有病就要治療,有治療好像有事情可以做,把他變『正常』,原來那樣是不正常。整個時代氛圍影響下,後來大家慢慢瞭解到,這不是不正常,只是少數,」台大醫院精神科主治醫師簡意玲說,「精神科這個學門,在早期是人們對不瞭解的一群人貼上標籤的過程,曾經也受到很多批評,基於不理解還有誤解,用疾病來對待是最容易的事情。」

在另一套重要的精神醫學診斷標準,由美國精神醫學學會(American Psychiatric Association , APA)出版,臨床實作上長期被精神科醫師奉為圭臬的《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Diagnostic and Statistical Manual of Mental Disorders , DSM),更可以具體看出跨性別者「標籤」的轉化過程。

這不是病01

從 1968 年的 DSM-2 版本中,以帶有道德判斷的字眼稱跨性別者為「性偏差」(Sexual Deviations);1980 年改為「心性障礙」(Psychosexual Disorders),強調其身心功能缺損需要醫療介入協助;到了 1994 年,則稱為「性別認同障礙」(Gender Identity Disorders , GID),開始正視從個人主體感受出發的認同過程。直到目前普遍採用 2013 年修訂的最新版本 DSM-5,更名為「性別不安」(Gender Dysphoria),不再將其視為是一種「障礙」。

精神醫學診斷標準的刪改、增補等修訂,與其說是專業主義下科學進步的成果,毋寧更像是整體社會的溫度計,反映出人類在時代變遷與社會環境等多重因素影響下,面對、處理異常狀態的動態過程。曾經是一種需要被治療的病症,過幾年後可能就只是人類存在本質的差異與多元。

最著名的案例,莫過於 1973 年美國精神醫學學會決議,將同性戀完全從 DSM 的診斷列表中去除,如同歷史的迴響,映照出跨性別逐漸去病化的歷程,不同的是,「性別不安」仍列在診斷手冊中。

「為什麼還留在診斷類別裡面?主要是可能仍有臨床需求,若產生焦慮、憂鬱的狀況需要協助,沒有診斷類別,有時候比較難快速溝通,知道他們的困難在哪裡,」簡意玲說。

「滿高比例會說,覺得別人看他的眼光很奇怪、被嘲笑、被疏遠,有的感受到很不喜歡當下的自己,封閉自我,希望改變性別後用真正的自己去跟別人互動。這會衍生出面對人群的焦慮,想到自己為什麼會這樣子時流淚、情緒低落,比較極端甚至會自傷『為什麼我這麼苦,別人都不需要經歷這些』⋯⋯多數不需用藥,很清楚有一個壓力存在,壓力源解除後,症狀就都好了。」

簡意玲在診間遇到跨性別者普遍出現的人際困擾問題,多源自於外部因素。這與讓 ICD-11 改變的研究發現一致:性別不安並非源自個人的性別認同,而是與整體社會互動所受的傷害所導致。

「免手術更換法定性別」
一場漫長的戰役

跨性別至今仍要由精神醫學審視和詮釋的另一個主因是,全世界許多國家包括台灣,變性手術必須要經過精神科醫師的評估,而在完全改變生理性別之後,才能變更法定性別。

簡意玲解釋:「重點並不是由精神科醫師把關能不能變性,而是需要排除一些狀況,比方理解困難、不瞭解手術後帶來身體影響,或因為幻覺、妄想等不是性別認同的原因。如果既沒有理解上的障礙,也非導因於疾病造成這些心念,他可以自己決定想當男生或女生。通常會來到醫院的個案,都已經打定主意要做手術了。」台大醫院的變性手術團隊,除了精神科醫師,還包括心理師、社工師,到了評估的中期之後,就會由內分泌科醫師接著做賀爾蒙治療,最後才由整型外科、婦產科或泌尿科共同執行手術。

「其實從過去到現在,無論疾病診斷標準如何變化,醫療上該做的事情都差不多。我們很早就不把跨性別看作疾病,而比較像是重大手術前的術前評估,幫忙澄清一些事情、找資源,」關渡醫院身心科主任劉弘仁表示。早年他在高雄長庚醫院跟隨台灣最早開始替欲變性者進行診斷與評估的精神科醫師文榮光,劉弘仁至今是「圈子」內受信任的醫師之一,每年平均會接到 10位個案到診間尋求變性手術評估。

「只是可能有些醫師較少接觸這方面個案,若執著既定規範(註 3),就會變得沒彈性,比如個案已很明確也做很多準備,還要求觀察兩年,就有些說不過去,若已成年對他是種煎熬。」劉弘仁說。

1998 年內政部首度辦理性別變更登記,依函釋,要持兩位精神科醫師評估鑑定診斷書、合格醫療機構開具已摘除性器官的診斷書、器官重建證明,方可至戶籍地的戶政事務所辦理性別變更登記。2008 年,衛福部再依專家會議結論,省掉器官重建程序。經內政部統計,自 1998 年至 2016 年,全國總共有666 人完成性別變更登記。

2014 年,民間團體台灣性別不明關懷協會開始推動「免手術換證」,挑戰長期以來變性等同於完全變更生理性別的理所當然概念,而是可依照自身性別認同,不需手術摘除性器官即可申請變更法定性別。令人意外的,此提案在立法院以臨時提案的方式獲得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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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性別者 Erika。(攝影 / 余志偉)

「跨性別者要手術,得先經過醫療程序,光跨過家人這關就很難;手術最便宜也要 25 萬元,拿男生身分證、女生裝扮在外一直受到異樣眼光,是要怎麼賺錢?永遠在這個死循環。這有點像是被國家綁架,到底是因為想要去換那張身分證才去手術,還是想手術順便去換身分證,兩者差異很大,強制手術剝奪了生育跟身體自主權,」性別不明關懷協會理事長吳伊婷說。她於 2012年赴泰國進行手術,從男性變為女性,深深體會手術前中後過程的煎熬。

近年來,性別疆界在國家之名下消融,隱然成為一股緩緩前進的國際潮流。存在南亞地區傳統文化已久的第三性族群海吉拉(Hijra),陸續獲得尼泊爾、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等國的法定身分與權益。2012 年,阿根廷首先制定出突破性的性別登記制度:年滿 18 歲即可依照自身性別認同,決定法定文件上的性別,不需要任何司法或醫學審核,孩童也可在法定監護人的同意下,通過法院的簡易程序申請。在接下來的3年內,性別框架的重重關卡——從手術、絕育、精神疾病評估到漫長的審核等待期,甚至強迫離婚——在哥倫比亞、丹麥、愛爾蘭、馬爾他等國家,都先後被移除。

焦慮的社會氛圍中,
精神醫學界成為多元價值的捍衛者

「(提案)通過時大家都嚇一跳,台灣居然要衝(東)亞洲第一,當時國內外媒體全部都有報。」吳伊婷憶及當時仍難掩激動,若順利施行,台灣儼然成為國際跨性別人權的先鋒。她當時預料不到,這只是一場漫長戰役的開端。

首先是社群內部的反彈聲浪,大多已做完手術的跨性別者完全不能認同,斥之僅更換身分證根本不是真正的變性。另一方面,在內政部後續舉辦的數場公聽會中,更遭遇到保守宗教團體的強烈反挫。

簡意玲當時以專家身分受邀出席幾場免手術換證公聽會,親眼見到針鋒相對的現場情景:「兩派吵得很厲害,很難討論下去,最後都是拍桌結束,一方罵對方不懂人權,另一邊覺得要顛覆整個家庭價值,遇到很多阻力,政府很難直接往前推,最後不了了之。」

「其實精神科醫師並不太希望(當事人)自己擔任這樣子(變性評估)的角色,精神醫學會也已經發聲明,把立場說清楚,我們支持『性別自決』,希望可以回歸專業角色,在個體面臨性別困擾的時候能提供更多心理支持,協助個案適應,」簡意玲強調。

歷史總是重複自身。今年 9 月繪本《穿裙子的男孩》遭國小家長質疑有鼓勵孩童變裝之嫌,迫使學校圖書館一度暫停借閱後,又觸碰到性別議題的敏感神經;在一連串的社會議論中,落入相似的對立局面,幾乎難以找到基本共識,遑論對話的契機。

「性跟性別認同雖然有關聯,其實是不太一樣的兩件事,當大家沒有釐清,牽扯到這些東西,聯想就會出來。就像現在要推國中小性別教育,很多家長就想像『這會讓我的小孩變成同性戀、跨性別』,事實上國內外臨床上都不會有這樣的狀態;如果會,就表示本來就帶有這樣特質,教育只是幫忙想更多。」劉弘仁表示。

在當前主流社會瀰漫焦慮、聞「性別」動輒得咎的氛圍中,不同立場者難以對話。長期界定「正常」、「異常」邊界的精神醫學界,儼然走在社會前沿,從過去常被批評為社會控制的一環,轉身成為多元價值的堅定捍衛者,日前由 420 位以上精神科醫師共同發起並連署支持同婚及性平教育的聲明,即為明證。

「要成為什麼樣的人,自己應該是有最大決定權,而不是大家都要這個樣子,男生要像男生,女生不能這樣那樣,才算符合性別角色;這不見得一定不好,只是局限了整個社會的想像,也因為這樣,沒有辦法去尊重那些跟我們不一樣的人。推而廣之,對於同性戀、身障、選擇過不一樣生活的人,社會的接納都還很不夠。身為醫師,我們希望大眾要去瞭解,他們只是想要成為自己想要成為的人而已,沒有要做什麼對社會造成危害的事,如果沒有辦法⋯⋯其實是會非常痛苦的。」劉弘仁說。

這不是病04
裝扮者大奶酥。(攝影 / 余志偉)

註3:例如世界跨性別健康專業協會(The World Professional Association for Transgender Health , WPATH)出版的《變性者、跨性別者和非性別常規者的健康照護準則》(Standards of Care ─  for the Health of Transsexual, Transgender, and Gender Nonconforming People),是目前有關變性者、跨性別者、和非性別常規者的臨床指引,其中提到變性手術必須成年,加上至少有一年以上的真實生活體驗(Real Life Experience , RLE)及一年以上的荷爾蒙治療,並經過兩位精神科醫師評估出具証明,方可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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