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有獨鍾者看得見,博識者也看得見——導讀《汀克溪畔的朝聖者》

朝聖者
《汀克溪畔的朝聖者》
安妮‧迪勒,麥田出版
NTD $399 平裝 / 336 頁

2010 年我曾在淡水有河 BOOK 書店(現已改為「無論如河」)演講過安妮‧迪勒(Annie Dillard),並且把她拿來跟另一位我鍾愛的美國自然書寫者黛‧艾克曼(Diane Ackerman)比較。原因無它,在我的文字尚未形成較有個人氣味的節奏時,黛安‧艾克曼的行動主義及作品中的知識性、安妮‧迪勒的文字與思辨宗教、神學與科學的自然哲學,對我都曾有過決定性的影響力——就像目睹某個巨大的流星朝向自己而來,至今我的心頭都還留著不可磨滅的隕石坑。

在我出生的那年,時年二十六歲的迪勒因為一場重病,移居維吉尼亞州的洛亞諾克(Roanoke),寫出了《汀克溪畔的朝聖者》(Pilgrim at Tinker Creek)。這本充滿生死辯證、自然描寫,語言華麗又哀傷的作品,獲得 1975 年的普立茲非虛構文學獎,當時引發了讚譽與爭議。隨著時間過去,藍燈書屋將本書選為二十世紀百本英文經典,同時也是有史以來五百本女性優異作品之一,已成今日美國高中與大學常見的指定讀物。

對我來說,初讀安妮‧迪勒的文字就像初聽吉米‧佩吉(Jimmy Page)的吉他語彙一樣,不可思議地綜合了思維性與畫面感。如果用安妮‧迪勒的語境來說,那是結合造化隨機性與神創造意志的產物——你知道它用心雕琢,但你找不到釘子、接榫以及歌劇歌手的換氣空檔。

在有河那場演講裡,我提及自己如何著迷於她風格化的語彙、特殊的語言節奏,出人意表的表現(隱喻)方式,還有一點都不讓人心煩的大量典故——把說教式的環境倫理隱藏起來,產生了有別於我過去所讀自然書寫作品的氣息。我常在讀安妮‧迪勒時被突如其來的文字之美打動而需要抬頭遠望喘一口氣,隨即又被她近乎殘酷的自然思辨衝擊至心神糾纏。

經過漫長的等待(因為版權的失誤,2000 年同時有兩個譯本在台上市,一是吳美真譯的《汀克溪畔的朝聖者》,二是余幼珊譯的《溪畔天問》),2016 年我等到了台灣第二本安妮‧迪勒的譯本《現世》(For the Time Being)。當時我寫了一篇短短的書介,提到將近三十年的思考差距(本書在美國的出版時間是 1999 年),「迪勒從一個在汀克溪畔的朝聖者,走向質疑或與造物主對話的思想家。」我把文章的標題訂為〈叩問生死、神人的艱難之書〉,時移既往,我現在覺得這標題下得不好,應該把生、死、神、人之間都加上頓號。

我必須承認,年輕時讀《汀克溪畔的朝聖者》被她的文字與哲思完全籠罩,因而沒有太注意到她對「一本書」結構的在意。當然可以清楚看出《汀》的十五章似乎循著「冬、春、夏、秋」這個美國自然書寫的傳統的時間結構——時間就像一尾銜著自己尾巴的貪食蛇。相對之下,六年後的我,在讀《現世》的第一晚,就讀出了不同既往的「書的建築結構」。

《現世》概分七章(分為七章亦非偶然,有宗教意涵在其中),每章又各分為十個小標題,依序分別是「誕生、沙、中國、雲、數、以色列、邂逅、思想家、邪惡、現在」。我在第一次讀時是按書的章節順序閱讀,第二次讀時我在想,如果按照每章都有的小標題,抽離出來讀能否成篇?亦即把第一章到第七章的「誕生」連起來讀,「邪惡」連起來讀,「以色列」連起來讀……,一讀之下非常驚訝,因為這樣讀竟然也彷彿成就了一篇篇新文章,毫無窒礙。

不知道為什麼,當時深夜我讀完第二遍,覺得迪勒的心意恐怕不僅於此,於是立刻再讀第三遍。這次不是順序的改變,而是看她在段落與段落之間,以及數個重複出現符號間的關聯性。這時,我發現除了少數較短的段落,每一段小標題的內容,都涵攝了其餘數的小標題的內容。比方說第三章的「數」,迪勒從星系與地球人口數的關係寫起,引到「一沙一佛陀」的典故(沙);寫到法國考古學家德日進在中國的經驗(中國、思想家);寫到成吉思汗、史達林殺戮的歷史(邪惡);寫到猶太拉比的箴言(以色列);寫到其它章提及的鳥頭侏儒症嬰孩(誕生)……。也就是說,這章的某個小節,具體而微地融攝其它小節……。七章之中,十個主題(小標題),等於是七十個章節彼此互涉,生與死、神與生存、生物與宇宙、美與殘酷蛛網一樣密布,簡直是一種「生態系」般的寫作結構。

當下我突然領悟,或許我以往讀的安妮‧迪勒並非只是我想像的安妮‧迪勒。

這些年來,無論聽眾識與不識,我在自然書寫的課程必談迪勒。在我與她的作品初遇將近二十年過去,麥田出版社告知我即將把吳美真譯本重新出版,並且附上兩個版本(1999、2007)的作者補記。1999 正是《現世》出版的那年,2007 則是我出版《家離水邊那麼近》的時候,在書中我數度引用了《汀》,這本書已經和我的寫作人生無法割離了。

第一篇補記讓我理解了那個年輕時「未發現的結構」,原來 26 歲的迪勒也很想掙脫梭羅(Henry David Thoreau)以來「四季書寫」的結構,但礙於前半數篇文章是單篇發表在《亞特蘭大月刊》(The Atlantic)、《哈潑》(Harpers)、《運動畫刊》(Sports Illustrated)上,也確實是自己在汀克溪畔生活時陸續所寫,因此按隨四季是合理且順當的。(至少比她在成書時構想一些結構順當)。不過,她提到這本書的「前、後半」仍存有一個隱性的結構,那就是「新柏拉圖主義的基督教指出兩條通往上帝的道路:肯定之路(via positiva)與否定之路(via negativa)」,而後者更「更得我心」。

肯定之路指的是自然世界的孕育(the creation)和美(the beauty);否定之路則是自然界強大的毀滅力量(the destruction)與恐怖(the horror)。兩者都是自然的面貌。「否定之路的思想家揚棄非屬上帝的所有事物,盼望剩餘一切的未知都為神性。」也就是說,毀滅與恐怖亦屬「神性」的一部分。

據迪勒自述,肯定之路自「戲謔中造天地」始,至「淹水」止;否定之路則跟著至到「分隔之水」。篇首篇末數個段落相互呼應,那隻她養過的老雄貓再次伸出牠的爪,又像是索取奶水卻又抓傷她。這也讓我想到,寫到《現世》時,會不會迪勒已經否定了否定一詞,而走向「疑神」之路?(請恕我借用了楊牧較少被討論的一部書《疑神》的書名。)

補記裡有另外一點「思考」吸引了我,迪勒說回頭看自己年輕時的寫作,認為「當時的自己恐怕也犯了年輕人的通病:偏愛華麗的句子,以為唯有過度雕琢才能完成華麗的句子。」第二篇短短補記僅僅延伸了這一點,迪勒引述了自己的第二本小說《梅特里夫婦》(The Maytrees,也是最近,目前最後的一本作品),說作家「技藝愈發成熟,便懂得化繁為簡:短句為主,少修飾語。……最後往往趨向精鍊。」

我們從迪勒自傳與訪談裡列出自己心儀的作家來看:伍爾芙(Virginia Woolf)、霍普金斯(Gerard Manley Hopkins)、狄更生(Emily Dickinson)、威廉‧布萊克(William Blake)、約翰‧多恩(John Donne),以及她常引用的亨利‧詹姆斯(Henry James)、哈代(Thomas Hardy)、葛雷安‧葛林(Graham Greene)、喬治‧艾略特(George Eliot)或是海明威(Ernest Hemingway)……大致可以看出她這個觀點的傳承。我想(僅僅是我個人想),《汀》可能不是她最滿意之作,但卻是她年輕時最「大膽且堅持理想的作品」,沒有這部作品,迪勒走不到《現世》。

最後我想談談翻譯,以及迪勒年輕時的風格。翻譯絕對影響了像我這種非母語讀者的初遇感受。那年我讀了吳美真的譯本後,隨即又讀了余幼珊的版本,並且把我鍾愛的段落並排,以便參照譯文的差異。

我們各取複雜與簡單各一的標題來看,Heaven and Earth in Jest 吳譯為「在戲謔中造天地」,余譯為「天地遊戲」;Fecundity 吳譯為「多產」,余譯為「豐沃」,書名一直譯為「朝聖者」,一轉譯為中國詩人熟悉的意象「天問」,大致能對兩個譯本的取捨有初步的感受。

以下則列出我個人心儀的一段,讓讀者能並視翻譯時亦想(得)傳譯的語言之美,譯者拿捏的差異。

下雪了。昨日整天下著雪,天空不曾清朗,儘管雲看起來低垂而沉重,似乎會突然啪嚓一聲掉落下來。光擴散開來,沒有顏色,像映在白鑞碗裡的紙上的光。雪看起來很亮,而天空看起來很暗,然而事實上,天空比雪更亮。顯然地,被照片的事物不可能比照明它的東西更亮。證明這個論點的一個典型方法,就是將一面鏡子平平放在雪上,如此,鏡子的表面會反映天空;然後,你以肉眼比較鏡子裡的亮度和雪的亮度。這一切都很好,很明確,然而幻覺持續著。黑暗在頭上,光在腳旁;我倒立著在天空行走。 (〈冬天〉,吳美真譯,2000 : 46)

下雪了。昨天下了一整天,也沒讓天清朗起來,雖然雲層看起來如此低如此厚,彷彿輕輕一扣就會一起掉下來。光線散漫,沒有色澤,就像白蠟(註)碗裡一張紙上面的光。雪看起來很亮而天很暗,其實天比雪亮。顯然給照亮之物不可能比光源要亮。證明這一點的典型方法就是放一面鏡子在雪上,鏡面將反射出天光,再將此與雪的明暗度做一比較。這麼做當然很好,讓人信服,可是還是會有錯覺。暗的在頭上,明的在腳下;我上下顛倒走在天上。(〈冬天〉,余幼珊譯,2000 : 56)

我認為,余幼珊的譯本很想讓這本書具有「中文感」,但或許剛剛好吸引我的是,我愛讀譯書,原因正在於某種翻譯腔(有時在文法上是可質疑的,比方說使用「被」)形成的節奏,讓白話中文「演化」了。文字與語言皆為活物,且如流水一往不復,今日的中文,未必一定必須是三十年前認為「正確」的中文,這是為什麼我們一直「需要」一本經典作品的新譯本的原因之一。

另一個吳美真譯本當時打動我的原因是:它顯得較輕鬆,沒有那麼刻意打磨什麼……特別是在讀出聲音來的時候。當然,讀者你可以有自己的理由、自己的喜好。

在此,我還想放一段我演講時提到迪勒會引述的一段文字,這段文字和迪勒後來強調的精鍊有可能背道而馳,簡單地說,有點「鋪張浪費」:

這裡有一種真正的力量。說來令人稱奇,樹木竟能將砂礫和苦澀的鹽,變成這些邊緣柔軟的葉裂(lobe),彷彿我可以咬下一片花崗岩,然後開始膨脹、發芽、開花。樹木似乎如此不費吹灰之力地表演絕技。每一年,一棵樹會完全從無到有地創造出其百分之九十九有生命的部分。沿樹幹上升的水一小時可爬一百五十英尺;在盛夏,一棵樹每日可以拉拔起一噸的水,而且情形確實是如此。一季裡,一棵大榆樹可以在沒有移動一英寸的情況下,製造出六百萬片全然複雜的葉子;我一片也製造不出來。一棵樹站在那兒,累積死木,沉默而僵硬如一座方尖形石碑,但是私底下卻沸騰著。它分裂著,吸吮著,伸展著,拉起數噸的東西,然後猛擲出一片邊緣有繸飾的綠色。沒有人開發這種免費動力;美國鵝掌楸裡的發電機製造出更多的美國鵝掌楸,而且它們靠著雨水和空氣運轉。(〈春天〉,吳美真譯,2000 : 117)

演講時我會開玩笑地說,科學家會說,這段文字就叫「光合作用」。但直到現在,我還是覺得年輕的安妮‧迪勒在文字上的鋪張並不「浪費」,它似乎對應了自然界一種近似鋪張(卻有隱性意義)的美。孔雀、雄獅、園丁鳥、群泳魚群、燦爛的花季(等於是花的交配季節)……在在顯示這一點。這其中的美的價值——「情有獨鍾者看得見,博識者也看得見」。

二十年過去了(距離本書的成書則已經將近五十年),我想請各位讀讀這本「大膽、堅持理想,且有著鋪張美感的作品」。這世上沒有一天的夕陽能取代今天的夕陽,沒有一本自然書寫能取代《汀克溪畔的朝聖者》對我一生的啟發。


註:作者註,應為「白鑞」,此處可能誤譯,亦可能是校對產生的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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