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在第一線催繳 ── 國民年金服務員看到的台灣底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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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辦 10 年的國民年金保險,超過 408 萬人有欠費紀錄,催繳欠費的工作,落在 405 位國民年金服務員肩上。他們直面不想繳、無力繳民眾的怨懟和怒火;看見有人樂將國保當投資,邊緣戶卻半毛也繳不起的矛盾;感慨分明貧困,卻礙於法規減免不了保費的愛莫能助。《報導者》訪問國民年金保險服務員,談國保開辦 10 年來,他們看見的荒謬與無可奈何


出發訪視前,國民年金服務員小蔡套上印著「有國保,真幸福」的宣導背心。他開玩笑地說:「不穿背心,會有民眾當我是詐騙集團。」

頭髮斑白、說話客氣的小蔡,是 10 年前第一批政府召募的國民年金服務員。起初,他的主要任務是審核國民年金所得未達一定標準門檻者的國保補助,後來愈來愈多人欠繳保費,他的工作,多了對欠繳保費者的家戶訪視。

國保繳費期為 10 年,2019 年 1 月 31 日起,各期繳款單將陸續進入 10 年補繳期的最後期限。「我們這兩年的重點工作,就是對 63 歲以上欠繳民眾加強訪視,避免他們因為欠繳,喪失擇優(註1)領老人年金的權益。」

愈來愈多人欠繳保費,國民年金服務員的工作多了對欠繳保費者的家戶訪視。(攝影/曹馥年)

405 人  vs. 408 萬人

國民年金將國內沒有勞保、公保、農保等任何社會保險的民眾強制納保,每月保費 987 元(註2),身心障礙、低所得民眾,則由政府補助部分保費。若無欠費,有老年年金等 5 種保障(註3)。

國民年金業務橫跨中央與地方三個單位。由衛福部社會保險司主導政策,而勞保局則在衛福部委託下擔任國保保險人;政府對弱勢民眾的保費補助,則由中央與地方政府共同編列預算來支應。

勞保局每年編列預算辦理宣導,並委由各縣市社會局處約用國民年金服務員負責相關業務。10 年來,勞保局補助地方政府共約 21 億元,19 億是國民年金服務員的人事費,原則上全台 368 個鄉鎮市區,每一個都至少要有一名國民年金服務員,目前有 405 人。

國民年金服務員的工作五花八門,像是告知符合資格的被保險人請領保費、認定所得未達標準者可以有的補助等。但國保開辦 10 年來,有 977 萬人曾經或正被納保,其中 408 萬人有欠費紀錄,因欠費情況增加,服務員們的工作增加了一項吃力不討好的業務:登門訪視欠費者,向人民催繳。

以小蔡負責的行政區為例,當地去年平均有 1 萬多人欠費,有 4 名國民年金服務員,平均每人要負責訪視 2,800 人。

他說:「人數太多,有的家戶一年訪不到一次。」

小蔡表示,以他負責轄區的最低標準,每人每月至少訪視 44 人,他最多每月曾訪視破百位。由於人數眾多,他們會把同一區域的訪視行程排在同一天,一口氣訪完,並挑 63 歲以上、或情況較急迫的先訪。

他每年還需辦理 100 場國民年金宣導。「國保的規定繁多,如果一口氣講完,民眾記不得,」小蔡說,他曾舉辦過國保專題講座,民眾興趣缺缺,後來到園遊會、媽媽教室宣導,一次講一點,大家比較能耐心聽完。

他們受氣挨罵:「沒錢吃飯還繳國保?」

民眾看見國民年金服務員,直覺認為是政府派人上門催錢,讓服務員的角色尷尬。「有時會被人通報我們是詐騙,或當事人失業在家不想讓鄰居知道,抱怨我們害他丟臉,」小蔡苦笑。

曾任國民年金監理委員會代理委員的婦女新知資深研究員曾昭媛,隨監委到不同縣市考察時,聽到不少服務員的苦水。

曾昭媛說,催繳保費的工作很不討喜,有國保服務員接近門口,就被民眾破口大罵:「都沒錢吃飯了,繳這什麼東西?」也不乏有民眾精神狀況不穩、酗酒;多數國保服務員是女性,擔心自身安危,會找里長陪訪。

民眾的怒火炸向第一線的國民年金服務員,小蔡慢慢學會轉念:「我會想,他們是對制度不理解,不是對我個人生氣。」

小蔡舉例,有些民眾氣政府竟要求沒收入的人民「繳錢」,不過當告訴他們這是政府的「保險」,可以辦分期或拆成小額繳款單慢慢繳(註4),65 歲後能領老人年金之後,有些人就不氣了。「所以願意聽的人,我們還是盡量把資訊告訴他。」

連吃飯都有問題,把繳不出來的保費分期有意義嗎?小蔡說,還是會鼓勵對方盡量繳,「不然年紀大了什麼也沒有,很難過生活。」

除了經濟弱勢,也有不少人是因為對政府信心不足而拒繳,把對體制的怨氣,一股腦倒在國民年金服務員身上。

澎湖縣政府社會處國民年金督導李祐安說,有民眾覺得勞保會倒、國保保障不好,而且總有一天破產,根本不想繳。「我們不斷解釋,說政府會負擔(國民年金)最終支付責任,但民眾回我們:『連軍公教(年金)都砍了,誰知道下一個(被砍的年金)是誰?』」

他們常做白工:籍在人不在,訪視幾遍也沒用

中華民國老人福利推動聯盟副祕書長李碧姿,也是國民年金監理委員會委員,她參與地方政府業務實地訪查,發現訪視未遇情況高達 6 成,其中多數是長者。

國民年金服務員在白天上班時間訪視,總遇到民眾幾乎在外面活動。而偏鄉的常見情況是「戶籍在、人不在」,再怎麼訪,不是空屋,就是已搬到外縣市,甚至街坊鄰居根本沒聽過這個人。

曾昭媛舉例:「例如澎湖縣湖西鄉,沒繳保費就是那 600 人,但國保服務員還是要針對這 600 人反覆催繳。」

李祐安表示,由於人口外移,澎湖有許多戶籍沒遷走的空屋,國保服務員遇到空屋,會在一個月後重訪,若還是沒訪到,就會留下 DM,請鄰居幫忙轉達。

面對籍在人不在的問題,國民年金服務員有不同應對方式。有人會向里長打聽新的居住地;有的請家人轉達或提供現居地址,交給勞保局轉由當地國保服務員訪視;至於空屋情況會交由勞保局比對被保險人戶籍資料,確認是否已另遷他處。但在人口稀少的鄉鎮,由於每個月還是要訪視一定的人數,國民年金服務員不免得反覆訪視空屋,告訴自己「或許有一天會有人回來」。 

一再對沒錢的民眾或沒人住的房子訪視,只是讓人力虛耗空轉。國民年金的收繳率一直往下掉,2018 年只剩 4 成。這群國民年金服務員,就像公務體系中的薛西弗斯,他們抱著宣導單走遍大街小巷、偏鄉離島,愈來愈長的欠費名單,卻像那塊總會滾回原處的巨岩,明示他們的努力與結果不成正比。

他們看見荒謬:有人繳不出半毛,有人想當投資

國保開辦之初,不時有貧困民眾向國民年金服務員拍桌子:「都活不下去了,政府竟然還要我繳錢!」但這幾年,出現另一種反應,是責怪政府為何不讓他加入國保。

小蔡表示,早期國保排除軍公教,後來發現有些軍公教人員較早退休,退休金領得不多,年過 65 歲已經用盡,晚年無年金保障,因此後來開放部分(註5)軍公教人員投保國保。

他表示,這幾年也不乏已領完超過 50 萬元勞保一次退休金的民眾,發現政府會負擔 4 成國保保費,投資報酬率較銀行定存高出許多,跑來區公所詢問是否能投保。他一查,請領的民眾,並不符合再投國保的資格,有民眾為此氣得破口大罵。

把國保當投資的民眾不在少數。有服務員分享,不少軍職人員 50 歲退休,距離 65 歲還有 10 多年,聽完費率,覺得從平均餘命來看,領給付很划算,趕緊投保國保,在 65 歲後除軍公教保險外再多領一層國保給付。

此外,國保是「柔性強制」納保,只能勸導,不能強制民眾繳費。因此國民年金服務員的催繳毫無強制力,不少服務員也不認為這是自己的主要業務。

一名國民年金服務員表示,自己受雇於地方政府,主要工作是為地方政府審核國保補助申請案,「(國民年金)宣導責任其實是勞保局,我們的訪視是彌補(勞保局的)不足。」

這名國民年金服務員不以「催繳」形容自己的工作,「我們不能強制民眾繳錢啊!是『提醒』民眾要注意權益。」

同一個欠費催繳業務疊沓勞保局與地方政府,勞保局認為國民年金服務員該擔起宣導訪視主責,國民年金服務員認為自己是在「幫忙」遠在天邊的勞保局,雙方都分不清這是誰的責任。

勞保局也發現這個問題,在去年度的國民年金工作專題報告提出,國保訪視所需的人力龐大,現行地方政府只有少數辦理國保的業務人員,「且心理上均自認屬協辦角色,實不利全面且深入地方辦理國民年金業務」。

這份報告建議,應修法明定勞保局與地方政府分工,將國民年金的地方性業務納入各地方政府正式職掌。但這建議目前沒有下文。

他們內心矛盾:依法行政下的愛莫能助

十年來在第一線訪視,小蔡看見太多有需要卻申請不了國保補助的民眾。「像是所得未達一定標準,會去審核的,不是你個人有沒有收入,也會把『全家人口』算進來,造成有些民眾很貧困卻減不了保費。」

例如年近 60 歲的中年人,和配偶離婚後,與高收入的子女幾十年沒往來。想申請國保保費補助,得先證明子女沒有扶養,但究竟有沒有扶養,只有當事人才知道。「除非有法院判定免除子女扶養責任的證明,否則很難通過,」小蔡說。

他也遇過民眾全家都有輕度精神、智能障礙,想工作卻找不到,單靠身心障礙補助杯水車薪,就算政府補助國保保費,還是繳不出來。

「這我真的愛莫能助。」他只能找公所或社會局救助科急難救助的資源幫忙。

一個人的過去與家庭糾葛,無法憑冷硬的法條釐清。讓小蔡困惑的另種情況,是很難確實認定一個人的經濟好壞。

「像是這個人在夜市擺攤,聲稱自己很貧困,銀行戶頭也確實沒錢。但我們無法天天站在他攤位旁邊確認他賺多少。就算他有營利事業登記證,報稅資料也不具備參考性,」小蔡說。

制度幫不了需要的人,卻可能被有心者濫用,而政府無計可施。問小蔡有被民眾騙過嗎?他皺眉說,這只能自由心證,有時感覺這人不老實,但無憑無據。他們畢竟還是得依法行政,過了審核門檻,仍得補助。

這是許多國民年金服務員共通的莫可奈何,一名服務員說,「我就有看過坐賓士來(公所)領米(註6)的,但他就是低收入戶啊!我們無法確定他是不是買了車然後掛在別人名下。這是社會救助會遇到的情況,國保(補助)審核也類似。」

國民年金服務員工作有大半時間都在處理國保保費補助資格問題。(攝影/曹馥年)

十年來反覆催繳,意義何在?

兩年來,405 位國民年金服務員加強火力,訪視欠繳首年保費的 1.8 萬名 63 歲以上民眾後,目前只有約 1,800 人繳清。而根據訪視問卷,有一半的人因經濟問題繳不出保費。

「當然國民年金服務員花很多心力催繳,但我想問,這有意義嗎?」曾昭媛說,對繳得起保費的民眾來說,國保是政府補貼的划算投資,而繳不起保費的人,再怎麼催還是繳不起。她說,國保是設計來保障弱勢者的老年生活,現在變成能負擔保費的人覺得划算,繳不起的人老後權益不保,已失去初衷。

衛福部社會保險司司長商東福表示,國保是全世界少見的「柔性強制」納保,針對少數無論如何都拒繳的人,有不必反覆催繳的準則;無力繳納者,政府有措施盡可能補助保費。國保服務員做的事,絕對不只催繳保費,他們得走進家戶,發掘弱勢邊緣戶的需求。「總不能放著欠費民眾不管,否則更慘。」

國保弱弱互保、給付過低常遭詬病,財務經勞動部精算,將在 30 年後無以為繼。身在第一線的國民年金服務員,能打心底相信政府會擔起最終支付責任,讓民眾繳交半輩子保費後仍能領到該有保障嗎?

我們在採訪時詢問多名國保督導與服務員,他們表示,這是民眾最關心的問題。

「除非政府倒,國保才會倒。」他們回答的語氣,也像在說服自己:「只能相信政府,不然,還有什麼方法?」


註 1:國民年金老人年金有A、B兩種計算公式:

A 式=(月投保金額 18,282 元×保險年資×0.65%)+基本保障 3,628 元
B 式=月投保金額 18,282元 ×保險年資×1.3%

依現行費率,得到投保 31 年後,B 式才會優於 A 式,因此目前擇優領取 A 式者會有至少 3,628 元的年金。

註 2:國民年金保險每2年依精算結果,檢討調高費率 0.5%,最高可調到 12%。此為 2019 年費率。

註 3:包括老年年金、身心障礙年金、遺屬年金的年金給付,以及生育、喪葬的一次性給付。

註 4:若辦理分期,可以邊繳邊領;若拆成小額繳款單慢慢繳,要等繳清才能領給付。

註 5:軍公教依照《國民年金法》第 7 條規定,未滿 65 歲,在《國民年金法》施行前,領取相關社會保險老年給付年資合計未達 15 年,或一次領取相關社會保險老年給付總額未達 50 萬元;或是在《國民年金法》施行後 15 年內,領取相關社會保險老年給付年資合計未達 15 年,或一次領取勞工保險及其他社會保險老年給付總額未達 50 萬元,都可以納保。

註 6:許多慈善團體會將物資委託在鄉鎮區公所,請低收、中低收列冊的民眾來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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