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賞者或被觀賞者間的選擇與界線 

「Go Go Lamigo」、「三振他、三振他」、「防守!」⋯⋯這些加油口號的簡單舉例,對於生活在台灣的運動迷來說絕不陌生,尤其近年來職棒各隊都發展出許多應援曲、加油動作跟口號,希望藉由這些現場才能感受到的活力跟熱潮,將觀眾們從電視前吸引到球場。比賽現場的臨場感,也會搭配攝影機跟大螢幕帶動,像是大家也已經非常熟悉的「Kiss Cam」(被拍到的球迷要彼此親吻)、或是「Dance Cam」(被拍到的球迷要跳舞),來帶動更多氣氛。

對於到現場的大部分球迷來說,可能最驚喜,就是被鏡頭捕捉到的那刻,有些球迷會相當地老練,也有些則渾然不覺,或突然「頓悟」,在在都產生一種樂趣。有時,還會出現許多有趣的小故事,例如撿到球的成年球迷,將球大方送給年幼的球迷等,這樣的影片都往往能夠讓人勾起心中對於運動最原始的感動與美好。

當然,攝影師如何尋找引人注意的場景,有時著眼於事件、行為本身,有時則鎖定特別用心準備標語道具、精心打扮的球迷。有時攝影師與導播也會以外表吸睛為重點,尋找場邊那些外貌出眾的球迷。尤其中華職棒的觀賞風氣,在攻守轉換階段,收看轉播的觀眾,都多少在期待攝影師幫忙尋覓到一些場邊美麗的風景。近期最經典的一個案例,即是 4 月 27 日中信兄弟到桃園作客、對上桃猿 Lamigo 的比賽,一位 Lamigo 女球迷在整場比賽中,不斷地受到攝影師青睞,不僅加油、跳舞,甚至連吃便當的模樣,都出現在大螢幕與轉播電視、網路上。事後有人將她出現的片段單獨剪輯出來,影片竟長達 2 分多鐘。

畢竟沒有直接接觸那位女球迷,在此也不去假設她的感受如何。但設身處地思考,球迷進場觀賽,主要便是為了好好地感受比賽氣氛、在現場體會競爭的張力,或許進場時就有想到這是個有轉播的公共場合,所以稍微被拍到、鏡頭掃過個幾秒鐘都在可以預期跟接受的範圍。然而,若變得像那位女球迷一樣,換場時的一舉一動,都可能躍上大螢幕、網路,被自己完全沒有預料到的眾多目光所注視,這是否已然侵害到隱私權?(至截稿前,該剪輯影片點閱次數已超過 80 萬。)

隱私權的界定,不應是如此簡單地區分「公眾」以及「非公眾」場合。即使一個人自願身處公眾場域,不代表他就因此放棄所有對於隱私的界線,特別是被轉播、放上網路後,結合到現在許多人都在倡議的「被遺忘權」時,就更加地需要我們去注意。

除隱私權的角度外,另外一個則是「消費者」的角度。球迷做為消費者,付費進場,是不是該被賦予更多的選擇,讓球迷們能夠更自在地用自己想要的方式參與比賽?不論是當個純粹的觀賞者、或是願意更多的參與轉播,選擇權是否應在球迷身上?

職棒門票「觀賽球賽注意事項」第 11 條雖有載明「聯盟及其相關單位得不受地域限制、永久性且無償利用或授權他人使用,任何出現於實況直播、電視轉播、錄音廣播、攝影、錄影、錄音等重製球賽過程相關方式之持票者肖像、姓名、聲音、評論或其他相關權利,並進一步以包括但不限於公開傳輸、播送、上映、重製等方式,全部或一部使用該內容。」此注意事項確實提醒了買票的球迷,要預期到自己可能會出現在轉播或大螢幕上,但這樣的提醒,如同前述,不等於球迷需要毫無保留地放棄權利。

同時,站在服務提供者與消費者間互動的角度上來說,難道沒有更兩全其美的方式?例如開發出一個專屬買票球迷的應用程式,讓球迷可憑票上的 QR Code 掃入,並反應自己在這場比賽上想要體驗到的內容等,並將其列入規劃比賽、轉播上的考量。一方面讓球迷得到更符合自己需求的觀賽體驗;另一方面,也可以藉此獲得球迷觀賽的感受跟期望,作為主辦方經營、改善的方向。

我們的職業運動在硬體、氣氛與活動設計方面,已有了長足的進步,使得許多曾被電視機與網路吸走的球迷,再度有了進場觀賽的想法。只要再讓臨場觀賽的球迷感受到多一點點的貼心與選擇空間,並爭取與球迷更多的意見交流,作為球團與聯盟的參考,相信對於雙方而言、甚至對於台灣的體育賽事、乃至於職業運動的發展而言,會是一個雙贏的局面。

球迷做為消費者,付費進場,是不是該被賦予更多的選擇,讓球迷們能夠更自在地用自己想要的方式參與比賽?(Getty Imag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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